2004年以来,国家大力调整对农民、农村、农资的战略布署,加大了林业建设的资金投入,但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不少漏洞,时有窝案串案被侦破,6年来每年都有林业人被金钱拌到,我们痛定思痛,从源头上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路子。
一、林业人员职务犯罪特点
一是林业职务犯罪涉及领域广。林业职务犯罪涉及林业工程的检查验收、种苗的采购和林政管理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林地管理、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动植物检疫等方方面面。
二是林业职务犯罪中,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交织现象突出。目前,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的情况日益突出,大多数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背后隐藏着行贿、受贿等贪利型犯罪。
三是林业职务犯罪具有易发性。由于其法律特征和本质属性上的特殊性,林业职务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权力的易腐蚀性。
二、林业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林业人员职务犯罪原因有经济体制转轨,物质利益反差的刺激和诱惑下的社会原因,也有检查人员、执法者本人自身政治素质低、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法制观念淡薄,业务素质低等主观原因,客观上也有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特别是镇乡一级林业站原有双重管理体制下,管理制度较为松散,监管力度较易流于形式,缺乏外界有效监督,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打击与预防对策及建议
职务犯罪的对策重点不应只放在犯罪后的刑事处罚上,而应在打击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先的思想。加强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一)抓好“三项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关键在于教育。为强化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林业系统把预防宣传教育做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重点抓好“三项教育”。一是抓好专题教育。从2007年4月份,在林业系统开展了“守法纪、促规范、树形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活动,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学习教育、对照检查、规范提高”活动。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抓好警示教育。为达警示教育的目的,我们经常深入林业局、林业站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图片展和反腐倡廉教育片,通过以案释法,有力地触动林业职工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抓好“一把手教育”。林业中层以上领导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长效预防机制形成
1、坚持“三个结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局面
一是将预防职务犯罪与林业局人事管理制度相结合。对林业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建议林业局对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增强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从而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二是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林业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联系在一起,不断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渗透力。采取设置廉政警示牌、张贴标语、出专栏、上警示教育课以及利用教育培训、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座谈会、工会活动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符合机关干部特点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将预防职务犯罪与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相结合。根据林业系统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补充到各项规章制度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林业站站长、林场场长、财务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监督,有效地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2、拓宽预防监督渠道,群策群力,共同开展好预防工作
系统内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逢有重大的决策、人事任免、后备干部推荐、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资金管理使用等都要进行公开公示,种苗实行招投标采购,使选人进人、提拔干部、财务支出等敏感性工作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了暗箱操作,预防和减少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收到了预期效果。
3、建立健全制约制度
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于预防职务腐败的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行政监督,强化林政执法内部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内部监督制度;建立执法检查、重大案件督察等层级监督制度,即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或不当的林政执法行为。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人大组织进行的林业法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纠正;虚心听取并采纳政协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互通信息,通报有关情况,共同解决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门监督,积极创造条件、拓宽渠道,完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以及人民群众监督机制。五是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构建立体预防体系,实现预防林政职务犯罪综合治理
预防林政职务犯罪要着力构建道德、管理和法律三道防线,注意各种预防手段的配套运用,充分发挥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制的各种手段作用,在综合配套运用上下功夫。从预防的阶段看,事前预防可采取教育引导、制度规范、行政警示、文化熏陶等多种手段;事中预防可采用民主公开、管理控制、分权制约、同步监督、诫勉警示等多种措施;事后预防可采用典型引导、案件剖析、教育警示、堵漏建制等措施。
5、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理顺林业干部的管理体制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负有乡级政府的林业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着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其公益性事务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林业基层服务体系,将其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理顺林业干部的管理体制。
(三)加大查办职务犯罪,震慑和警示林业干部职务犯罪
打击职务犯罪本身也是一种预防,是对职务犯罪的一种特殊预防措施,要充分认识林业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及时查办职务犯罪的必要性,林业部门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办林业系统的职务犯罪外,同时还要结合查办的案件对林业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从源头上杜绝林业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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