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快速的发展,县城居民收入的增加,县城车辆日益增多,为我县人民出行带来了方便,但是日益增高的交通肇事案件也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现就2010年至2011年二年我院审查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分析。
一、 对 2010年、2011年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情况数据分析
1、案件受理数日益增加。 2010年我院受理交通肇事案件 55件,2011年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 60件。连续二年增加了 。
2、从伤亡情况看:2010年,因交通肇事死亡 52人,重伤3人,轻伤2人;2011年死亡62人,重伤 3人,轻伤 2人。同比死亡人数上升,但重伤、轻伤人数却分别上升 。
从肇事车辆性质看:2010年,私人车辆肇事 53起,公务车辆肇事2 起;2011年私人车辆肇事 56起,公务车辆肇事 4起。同比下降 和上升 。
从发案时间看:2010年,所受理的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在白天的28起,发生在晚上的27起;2011年,所受理的 60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在白天的29起,发生在晚上的31起。
从案发地段看:2010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在国道上的27件,县级公路 20件,乡村公路8件。2011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在国道上的30件,县级公路21件,乡村公路9件。
从发案原因看:2010年,在所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违章驾车35件,无证无牌23件,超速行驶22件,醉酒驾22 件,逃逸25 件,超员2件。2011年,在所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违章驾车38件,无证无牌26件,超速行驶25件,超员17件,逃逸15件,超载10件,病车上路14件。同比违章驾车上升 ,病车上路上升 ,无证无牌下降 ,其它基本持平。
从肇事人员责任看:2010年,在所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人员承担全部责任的50人,承担主要责任的5人。2011年,在所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人员承担全部责任的52人,承担主要责任的8人。 。
二、交通肇事案件特点及发案原因
(一)案件特点
1、重大交通肇事案件呈上升趋势。虽然在死亡人数上两年来相对持平,但交通肇事案件所占刑事案件比重略有上升,且重伤、轻伤人数均较去年有大幅上升,同比分别上升 和 。
2、事故多为人为因素所致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所有交通肇事案件中,违章驾驶就达38件,占到交通肇事案件数的 ,同比2010年,违章驾车上升 ,病车上路上升 。在责任方面,承担全部责任的也同比上升 。
3、涉案人员、车辆从私营业主逐步向公务人员扩展。 4、发案路段主要集中在国道和县级通乡公路。在近两年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生在国道的 起,发生在县级通乡公路的 起,共占交通事故总数的 。
(二)发案原因
1、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差,驾驶技能素质不高。在所有肇事人员中,农民身份驾驶员就占到 。一部分驾驶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学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规则一知半解,驾驶技能专业化程度抵,驾车经验严重不足,只经简单培训便开车上路,应急处理能力不高。
2、部分肇事人员违章现象较为严重。无证无牌、超速超载、疲劳行车、酒后驾车的情况时有发生,车辆装备失效也不及时更换,只图跑得快,安全弃于脑后,以致酿成惨剧才后悔不已。在所有交通肇事案件中存在以上情况的就达 。
3、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执法不到位。无牌无证车辆和违章车辆随意在公路上行驶,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4、行人安全意识差。事故受害方行走无序,不避不让,随意违章的现象严重,是易发事故的另一个原因。在所有交通肇事案件中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高达 。
5、道路设计和建设水平有待完善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交通工具急速增加,各种交通配套设施不完善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部分乡村公路路面窄、弯道多、障碍物多、无交通安全警示牌无路标。
6、机动车辆迅速增加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县机动车辆大量增加,交通拥堵现象严重,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也随之上升。
三、预防交通肇事案件高发的对策建议
1、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公安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全民进行安全学识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对驾驶新手、农民和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和惩处双管齐下的方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2、把好驾驶人员入口关,超前预防。交警部门要严格把好考试关、年审关,坚决杜绝违反规定滥发驾驶证现象,堵塞“马路杀手”产生的源头。要严格驾校资质认定,加强监管检查,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3、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一是加强对车辆的审验,对拖审、无证驾车、超速行驶、超载行驶和违章载物载人等各种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对酒后驾驶员酒精度测量力度,避免驾驶员酒后上路,同时对酒后驾车、多次违章的驾驶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从重从快处理并予以社会曝光。二是结合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交通管理纳入综合治理的范畴。
4、加大对交通肇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公、检、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采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形式,打击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的妨害他人作证、包庇、窝藏、伪证罪等犯罪,为有效遏制交通肇事犯罪的发生提供有力的支持。
5、公安交通部门要提高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的能力。一是加快建立完善预防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体系、源头管理体系、路面防控体系、安全隐患排除整改体系,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交通事故防范系统。二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科学管理,并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道路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调查本地区危路险段和事故多发点情况,摸清底数,认真研究制定对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改造计划,根据城乡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交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四是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特别是在危路险段、事故多发地点增设警示标志,加强路检路查,使公路上没有病车行驶,不合格驾驶员不能上路,努力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6、加强公路及交通设施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路况。针对十字路口与岔道路口车辆与行人、车辆与车辆之间交会增多的现象,有关部门可考虑增设减速板、红绿灯、警示牌等设施。对公路、街道的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搭乱盖等行为进行坚持不懈地清理整治,确保车辆畅通无阻。及时清理、拆除有碍行驶视野的房屋、树木,提高车辆通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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