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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区交通肇事案件频发的调查思考
时间:2012-05-10  作者: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据统计,2010年以来我院公诉部门共受理城区(指县城环线以内)交通肇事犯罪案件47件,其中201021件,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2人重伤;201126件,共造成24人死亡,5人重伤。近日,笔者对城区交通肇事案件频发的原因进行了调查,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发案特点  

1、司机违章驾驶情况居多。据统计,2010年的21起案件中,司机酒后驾驶的4起、无证驾驶的1起、违章超车的6起、严重超载的1起、灯光不全的1起、操作不当的8起。2011年的26起案件中,酒后驾驶的2起、无证驾车的1起、违章超车的4起、操作不当的19起。47起案件中,属违章行车和驾车的达到37起。肇事司机大都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其中司机负全部责任的36起,负主要责任的11起。  

2、城乡结合部、交叉路口是事故频发的主要路段。47起案件中,发生在环城公路的6起,发生在新城区路段7起,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的10起,发生在新区与环城路转弯地段的10起,发生在新区与老城区结合路段的14起;发生在老城区街道转弯路段的5起;发生在沪陕高速出口道路与灵山大道交叉路口的4起。

3发生事故的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和夜晚。上述事故中发生在下午5时至夜晚11时之间的达35起,占事故总数的75%。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一部分驾驶人员长时间驾驶出现驾驶疲劳,导致出现事故;二是由于夜晚会车、醉酒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线不清而出现事故;三是一些白天在城里务工的农民夜晚下班后急于回家,高速驾驶摩托车而出现事故;四是一部分工程车在城区来回拉运,少部分驾驶员无证驾车,行车速度过快,以致造成事故。

4肇事司机驾龄普遍较短。47起案件中,其中一年以下驾龄的肇事司机6人、一年至三年驾龄的肇事司机30人、三年以上驾龄的交通肇事司机11人。可见,驾车年龄在三年以下的占绝大多数。  

5、从肇事车辆类型来看:摩托车肇事的17起,占36%;农用三轮车肇事的12起,占25%;小轿车肇事的11起,占23%,客、货车肇事的7起,占6%。机动车肇事案件占绝对多数。

6从路面情况来分析:发生在城乡结合路面的12起,发生在新区与老城区路面的17起,发生在路面平坦的 11起。老城区路面较窄,新城区路面开阔,部分驾驶人员思想转变主及而发生事故;发生在路面平坦上的事故则主要是由于司机行车速度过快,遇到突然出现的行人或其他车辆时处置不及导致事故。

二、案发的主要原因

1、城区道路设计不合理、配套安全警示设施不完善。城区道路与环城公路因为设计的问题,普遍存在多处拐弯的现象,而道路的交叉地段并没有相应的减速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沪陕高速与灵山大道交叉口无减速带、无红绿灯,灵山大道与行政路的交叉口安全标志及减速标志不完善,城区梅湾路口人流量较大却没有红绿灯和警示标志,导致上述路段或路口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次数较多。如20116月,李某驾驶客车在灵山大道交叉口与王某从沪陕高速下来的轿车迎面相撞,当场致1人死亡、3人重伤。20118月,李某驾驶的轿车在灵山大道与行政路的交叉路高速左转与一辆昌河车相撞,造成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2、商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沿街设点摆摊、占道施工现象严重一些小商小贩在繁华路口任意摆摊设点、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沿街设点摆摊、占道施工,导致交通出现拥堵部分城乡公交车辆驾驶员盲目争夺客源,在站外拉客,在城区街道转圈揽客。如新区行政路与民政北路交叉口附近设有赵园集贸市场,部分商贩占据路口、路边经营生意,每逢下班高峰期,路口拥挤不堪。相关执法部门对其缺乏必要的监管,车辆、行人、买卖人员交叉混杂,导致该路口经常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路口就发生了5起恶性交通事故,如姜某醉酒后驾车在该路口撞死陈某母女2人后逃逸,社会影响恶劣。

3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偏轻。近年来,司法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被告人支付了足够的赔偿金给被害人方的交通肇事案件较多适用了不起诉和缓刑。据统计,2010年至今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交通肇事案件137人,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109人,决定不起诉26人,一审法院判决107人,其中判处缓刑的98人。这是检、法两家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而更多的案件由公安交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作了行政处理。

  三、建议对策

根据我县交通肇事犯罪多发的现状,办案部门认为应加大教育、监管、打击力度,综合施策,坚决遏制交通肇事犯罪高发势头,还群众以安全,给社会以安定,努力减少因事故给单位和个人造成的损失。

1、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特别是刚刚拿到驾驶执照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县电台、电视台要加强日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自身安全、人人重视交通规章,不违规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开无证车的良好习惯,从根本上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2健全和完善城区道路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状况。针对十字路口与岔道路口车辆与行人、车辆与车辆之间交会增多的现象,有关部门可考虑增设减速带、红绿灯、警示牌等设施,清理、拆除有碍行驶视野的围墙、房屋、树木、广告牌等障碍物,提高车辆通行质量。城建部门在规划城区道路时,要事先征求交通部门关于道路设计方面的意见,注意新老城区结合部位的衔接,注意学校门前、政府门前、商场超市、高速路口等特殊路段的行人缓冲设计。政府部门在规划集贸市场、文化体育、餐饮娱乐等行业选址时,要做到超前规划设计,合理预留行人、机动车道,努力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3加强部门间协作,提高综合执法管理效能。由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城管、市场发展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店外营业,摆摊设点、占道施工、乱停乱放的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格局,确保治理有序。要规范城区公交车辆停车泊位,靠站停车上下人,保证主要路口的畅通。交警部门要严查客车违法停车、在城区兜圈揽客等不文明行为,保证公交场站路口畅通。要建立智能监控系统,严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公安交警执法的威慑力。

4、加大对违章驾驶和交通肇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公安机关要将突击检查转变为常态检查,严肃查处无证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载物载人等各种违章行为,加大对驾驶员的监管力度,避免驾驶员酒后上路,同时对酒后驾车、多次违章的驾驶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如吊销驾驶执照、行政拘留、经济处罚等。加大对交通肇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公、检、法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执法尺度,形成打击合力。对交通肇事案件,根据犯罪分子的危害后果、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酌情适用不起诉和缓刑,真正做到该重的重,该轻的轻,宽严相济,在全社会形成严打肇事犯罪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