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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非语言方法在讯问工作中的运用
时间:2012-05-17  作者:林洁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根据高检院的要求,从200771开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迄今为止我院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已经实行一年八个月了,笔者从近一两年来本院试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不仅仅是讯问语言技巧的正确运用对突破案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否运用好非语言方法(包括形体动作、目光对视、面部表情等)直接关系到讯问的成败。在此,笔者结合本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部分非语言方法的运用谈几点看法。

  一、非语言方法的运用背景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虽可以直观反映讯问过程、固定证据,防止翻供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侦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受到制约。由于反贪案件的对象往往是“官”,一旦他们成为受讯对象,就会出现不配合甚至不理智的言行,有的还要给办案人员设下“陷阱”。如果办案人员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就会造成工作的被动,就不可能成功突破案件。但在全程录音录像条件下,这些都会被真实地记录下来,讯问人发问时的节奏、口气的轻重,都会对讯问的气氛造成导向性影响,对犯罪嫌疑人造成某种正确或错误的暗示,甚至会给辩方律师指责检方刑讯逼供、引供诱供留下口实,这就给办案人员处理特殊情况时带来一定的心理负担,制约了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仅凭掌握使用语言的技巧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一些非语言方法,如面部表情、目光对视、形体动作都能取到震慑、感化、迷惑作用。

  二、非语言方法的运用技巧

非语言方法也即肢体语言是诸多讯问技巧中的一点,肢体语言是指人通过肢体动作自觉与不自觉地表现内心世界的一种语言形式,也就是一个人的心理变化在肢体上的外在表现。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讯问双方的心理变化都会自觉与不自觉地通过肢体语言表现出来。侦查人员在进行讯问过程中要坚定信心,使犯罪嫌疑人深深感觉到讯问人能掌握他的心理活动,牢牢控制讯问的节奏,由此达到促使其心理状态由抗拒怀疑向愿意供述、认罪服法的方向转化的效果。

  1、目光的正确使用。讯问中常用的目光一般分为正视、虚视:(1)正视即侦查人员将目光停留在犯罪嫌疑人前额的某个部位,从而造成严肃紧的讯问气氛,使得侦查人员保持着讯问过程中心理上的主动权,其中隐含着无形的震慑作用。正视应在讯问过程中的政策交代、实质性问题的讯问时使用。如:院在提讯罗山县电业局某所长韩某涉嫌贪污一案中,由两名侦查人员直接在审讯室讯问,反贪局长、主管侦查的副局长在主控室观察审讯进程,当讯问赃款来源时故作镇静,但在眉头宇间却闪过一丝恐惧感,侦查人员此时注意到了他思想的波动,随即侦查人员双目射出威严的眼光直视韩某面部,这种严肃气氛停留了不足一分钟,让韩某感觉到侦查人员此时已完成掌握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承认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截留、收入不入帐等手段侵吞公共财务6余元的犯罪事实。2)虚视即注视对方时视线游离,并未定焦在某一点上,就是似视非视。侦查人员的虚视目光可以消除沉闷、呆滞的讯问气氛,既能消除犯罪嫌疑人讯问时的紧张心理,又能减轻其思想压力。

  2、形体动作的运用。形体动作主要有手势、坐姿、踱步等。手是非语言表达最丰富的部位,手势所表达的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情绪,手势说明着说话人的态度。当讯问人员面对被讯问人时,应适时、有度地使用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如双手手指并拢指点的方式表示我们已经掌握犯罪嫌疑人大量犯罪证据;单掌下压的手势来告诉犯罪嫌疑人,我们有着排除一切困难和干扰对案件一查到底的决心和魄力;还可以用指头叩击桌面来打破正面交锋前的寂静,以无语的声音敲响对犯罪嫌疑人的警钟。坐姿也是信息传达的一种方式,讯问人员走下审讯工作台,坐于犯罪嫌疑人正面适当地身体前移,此时可以抓住被讯问人的注意力,缩小双方的心理距离,并能帮助犯罪嫌疑人解脱心理压力;有时还可以侧坐于犯罪嫌疑人身边,视情况将手放在其肩上进行交流以示亲近。如我院在办理罗山县工商局专业所副所长尹某贪污11万余元一案时,尹某在开始接受讯问时对自己贪污1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另外19笔共计10万余元的事实拒不交待,并且一直低头不语,此时讯问人员看出了尹某有很大的思想压力,侦查人员抓住这一细节,先是用指头叩击桌面引起尹某的注意,尔后走下审讯台,坐到尹某的对面并用手轻拍其肩膀,此时尹某感觉到侦查人员在鼓励他、愿意信任他,同时也能让其感觉到我们也在期待他能把握我们所给他的机会。最终尹某对其另外的19笔共计10万余元的贪污行为供认不讳。

  3、面部表情的运用。犯罪嫌嫌人内心激烈的思想斗争迫使其在接受讯问过程中出现了各个不同的心理阶段,也每时每刻都在揣摩讯问人员的面部表情、问话语气从而想捕捉相关信息。讯问人员的面部表情直接影响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因此,讯问人员在讯问中必须做到不鄙视、不厌烦、不暴露。首先讯问人员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值得信任的工作作风要在讯问过程中体现出来;其次讯问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注意力集中,面部表情要自然,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编造的假话而表露出厌烦、愤怒,不管犯罪嫌疑人的话是真是假,都要投入地耐心听取,由此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以便去伪存真;最后,讯问人员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能暴露出真实意图。真实情绪在面部表情的微弱存在和变化,都会引起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一旦被其利用,讯问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所以讯问人员要时时提醒自己,增强隐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