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上级配备警用车辆逐年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新情况,我院牢固树立“不出事故、不惹麻烦”的思想,“三强三抓”严管理,实现了警车管理无事故、无违纪、无违章的良好效果,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树立了良好检察形象。主要做法是:
一、强制度抓规范。为确保实现“三无”目标,我院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警车责任事故、责任问题的发生。先后制定出台了车辆管理规范、派车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补充规定等多项制度,使派车、用车、停放、维修、奖惩都有章可循。每年年初,各有车科局负责人分别向检察长递交《车辆安全承诺书》,明确部门负责人、使用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警车管理使用中的问题。
二、强管理抓运作。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严把出入登记。对外出警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由用车部门做好出车登记,详细载明出车时间、事由、线路、使用人、驾驶员、审批人,出门时将派车单送交当日机关值班人员审查核实。当周带班领导不定时抽查,警车回院后要到值班室登记,从源头上把好警车出、入。二是确保安全行车。交通事故发生在行车过程中,但事故苗头往往发生在出车之前。为此,在出车前做到“四不出”:即无派车单时不出车;超员超载时不出车;车况不佳时不出车;雾雪天气不出车。在行车过程中,要求驾驶人员恪守“五不准”:即不准将自己驾驶的车辆擅自交与他人驾驶;不准违章驾驶车辆;不准与车内人员长时间攀谈;不准在驾车途中接打手机;不准继续驾驶出现安全故障的车辆,使驾驶人员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三是做到文明驾驶。要求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说“霸道”话,不开“霸王”车;不乱鸣警报、乱拉警灯;不违规超车、超速行驶;增强优质服务意识,把警车使用打造成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四是依规依章停放。严格遵守高检、省院关于警车使用的各项规定,不在饭店、宾馆、歌舞厅等高档娱乐场所门前停放警车,不在风景名胜区停放警车,不乱停乱占停车位、停车道,维护警车使用管理的良好形象。
三、强责任抓查纠。警车使用管理事关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检察机关社会形象,轻则造成单位和个人经济损失,重者个人身败名裂,丢掉性命。为了避免车辆出事故、出问题,我院坚持做到“三常”。一是常督察。坚持把警车使用管理作为检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谁带班、谁督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检察长亲自过问,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计财科具体抓,各有车科局共同抓,及时发现、查找问题。二是常讲评。在每周一早读会上,坚持对上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讲评,查找制度落实情况和违反制度的现象、苗头。及时组织学习最新交通法律法规、外地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情况通报,查找管理漏洞,引以为戒。三是常教育。坚持日常性安全教育与节前安全教育相结合、危害后果教育与前期遵规守则教育相结合、法规政策宣讲与典型事故教育相结合,树立干警安全行车意识,消除个别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我院还主动邀请县车管所教员来院讲授安全驾驶知识课,在全院干警中进一步树立起驾文明车、乘安全车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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