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理探研
法理探研
对今年一季度案件受理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时间:2013-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对今年一季度案件受理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文:万园园

 

为了适应刑事诉讼工作的新要求,我院于201210月份正式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统一受理与登记、案件流程监控、案件文书监管、涉案款物监管、办案质量评查与律师接待等工作。自今年1月份正式运行以来,案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但与此同时,工作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解决和克服。笔者对此试作一分析。

一、今年1-3月份案件受理情况

我院今年1-3月份受理案件情况如下:反贪部门立案38人,审结并移送起诉38人;反渎部门立案11人;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案件3945人,审结3945人,批准逮捕3035,不批准逮捕910人;对公安进行立案监督44人;公诉部门共受理3446人,审结3239,起诉3037人,不起诉22人;民行部门无受理;控申部门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313人,审查处理1313人;技术部门受理57案次。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我院案管部门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受理。公安机关或本院自侦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带有案件登记本,案管工作人员接受案件后给其签署接收人姓名、卷宗册数及受理日期;第二步:登记。案管工作人员根据卷宗内容把接受的案件信息登记到本部门的案件受理登记本上;第三步:分流。案管人员把接收的案卷分发到起诉、侦监或其他相应的业务部门,在分发案卷时携带案管案件登记本让接收案卷的人员在其登记本上签字。

   二、案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入口关”,即受理公安移送案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安机关的办案部门没有领会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基层派出所违反正常的移送审查程序没有通过公安局而直接向案件管理办公室送达案件,在案件的办理质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例如曾经公安移送的案件有这种情况,某个案件的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里面竟然没有签名,还有个案件的取保候审保证人竟然是案件中的一个证人,对于这种案件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具体案件的承办人员也不方便及时沟通,从而给检察机关的办案造成诸多不便。

2、公安承办人移送的卷宗装订不严格、文书不齐全。公安移送来的案卷有的起诉意见书或提请批准逮捕书存在有错别字、文号编写混乱等不严谨的现象,有的卷宗没有编写页码,或者页码顺序颠倒和首页的目录不一致,有的缺少换押证、到案经过证明等。

(二)在“出口关”,即受理的案件从案管部门分发之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1、跟踪预警机制不健全。依照案管工作流程图,案管办主要负责对案件的审查与受理,然后再分发到具体业务部门,由案管办对其办案信息监督,但实际工作中,案件分发到业务部门之后都不了了知,有的退卷、撤案的案件没有经过案件管理办公室,以至于案管办“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这项职能也成了空谈。

2、判决书接收甚少。新《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案件判决情况要及时向案管部门反馈,但实际工作中办案部门的处理结果没有及时向案件管理办公室反馈所收到的判决书也很少向案件管理部门移送。

(三)在“办理关”即受理的案件在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没有具体正式的受案审查标准,导致案件管理办公室与办案部门审查的标准存在分歧,以至于案件管理办公室审查案件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如对于公安移送起诉的案件案管部门所签署的日期往往不能满足公诉部门所需的时间与空间,导致案管工作开展很被动;还有轻伤案件调解后采取取保侯审措施的是否受理,不构成犯罪的是否受理,如何处理等。

2、文书监管不力,由于上级院没有下发正式文书,各业务部门没有通过案管办而是自行从网上打印,以至于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文书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解决案件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笔者认为,案件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性的工作,在新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同步实施的关键时期,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一是要加强宣传,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一方面加强外部沟通,加大对公安、法院的宣传,将高检院的案件管理的相关文件送达县法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并对公安机关内部刑警、经侦、治安、交警及各个派出所及时传达高检院案件管理的相关指示,促使公安办案部门严格按照正常程序向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送卷,防止卷宗材料不齐全、装订不规范的现象以减少给我院业务部门办案带来的麻烦,保证案件顺利诉讼。另一方面加大与反贪、反读、公诉、侦监、监所、控申等部门的沟通,减少部门之间的分歧以保证我院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要规范案件受理标准,管理制度上墙。制定《案件管理实施细则》、《案件受理制度》、《案件审查制度》、《接待制度》、《法律文书管理制度》等,明确各类案件的受理标准,由案件管理中心严把案件“入口”关,预防问题案件、瑕疵案件非正常流入检察环节。同时确立“集中受理、统一进出、流程管理、动态监督”的基本原则,明确案件管理规程,设计出直观的《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涉及控申、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监所、民行、技术八大业务部门案件的受理、分流、承办、结案、移送所有办案环节的流转,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减少部门之间审查标准的分歧

是要统一文书管理,建立法律文书监管制度为确保法律文书对外使用的严肃性、统一性、规范性,制定《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文书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凡以本院名义制发的包含强制性内容和涉及诉讼环节流转的法律文书,一律由案管办公室统一编号、统一管理,通过建立存根、台账、审批表“三统一”制度,实现对法律文书的动态监管,防止文书编号混乱、空白文书流失等现象发生。

四是要做好新旧《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对接工作。加大律师会见、阅卷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