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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检察职业精神初探
时间:2014-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当代检察文化的主流和方向。对当代职业精神进行研究,能有效整合检察力量,增强检察人员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也有利于丰富检察人员文化生活,促进检察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 2010年12月1,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这是目前检察机关开展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本文即以此为题,谈一下本人肤浅的认识,以期对检察文化建设有所裨益。

一、检察职业精神的内涵和特征

1、检察职业精神的内涵

检察职业精神,是当代检察人员思想文化、思维模式、职业素养、职业操守等的总称,是检察文化的精髓、灵魂和核心价值追求,代表当代检察文化的发展方向。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这表明,检察职业精神属于精神领域或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我国检察职业精神的主要内容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忠诚。它是对检察人员矢志不渝的思想觉悟和尽心竭力道德品格要求,是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作为人民的检察官,首先必须忠于党,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检察官作为国家机构的一分子,应服从党的领导,听党指挥。其次,检察人员必须忠于国家,检察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检察人员要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再次,检察人员必须忠于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检察院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来自于人民,作为人民检察官,要树立明确的身份意识,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最后,检察人员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法律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检察官是“法律人”,办案时应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为民。强调检察人员要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思想深处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弄清“依靠谁、为了谁、我是谁”,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执法办案时,保障人民利益,不渔利于民;当好公仆,视人民为亲人,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三是公正。司法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机关的生命线,检察人员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履行职责时,坚持秉公办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唯上、不唯权,只唯法;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基本期待。四是廉洁。廉洁是检察人员的职业操守,检察人员在正确权力观、利益观指引下,恪守立身不忘本,用权不谋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执法办案中,保持一自正气,两袖清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2、检察职业精神的特征

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文化的要义,它既具有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地位重要,影响力大。按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国家机关的文化,属政治文化的范畴。它处理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它是文化体系中最具权威的因素,它规定着文化整体的性质。” []因此,检察职业精神是我国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具有较强的引领、辐射、影响作用。②约束性、义务性成份较重。检察机关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拥有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位高权重,容易滋生腐败,必须以权利制约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此情况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监督就不足为奇了,检察职业精神教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检察执法理念,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来展开。③具有时代和专业特色。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文化的当代版,是满足现实检察人员的文化需要而形成的,是为当前检察执法服务的,与检察各项建设紧密融合在一起,因而具有显著的实践特色。同时,检察职业精神是围绕“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展开的,与检察机关性质和职责无关的因素,不是检察职业精神的涉及范围。它是检察职业特有的文化,因而是亚文化。④形成较晚,有待发展和完善。我国检察文化形成较晚,中国传统文化(指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文化)中几乎没有检察文化的踪影。中国古代御史监察制度虽然与现化意义上的检察制度如制衡行政权、司法权、具有垂直领导模式等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但在政治属性、职权和制度本质方面,存在根本区别。直至清末1905年,在沈家本、伍廷芳的主持下,进行了法律改革,把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区分开来,“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了相应级别的检察厅,作为监察机关,同时作为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的专职机关。” []以法律形式确定审检分离,提出检察概念,形成近代检察制度的萌芽。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检察机关,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和全国国民之严格遵守法律负最高检察责任,使我国检察制度进入新的时期。由于我国检察制度形成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检察制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检察权的地方化倾向比较明显,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对检察权的监督疲软乏力,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检察人员素质偏低及司法责任不完备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检察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十分迫切,检察职业精神、检察文化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弘扬检察职业精神的现实意义

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检察人员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因而,大力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加强对检察职业精神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人员的基因,具有基础性和长期性的作用。首先,检察职业精神向检察人员灌输了正确的价值观。所谓价值观,美国学者戴维.波普诺说:“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中人们所共同持有的关于如何区分对与错、好与坏、违背意愿或符合意愿的观念,是决定社会的目标和理想的普通和抽象的观念。” []检察人员一旦接受了检察文化的熏陶,这种价值观就慢慢地形成,造就与时代合拍、符合党和人民利益的职业精神。其次,检察职业精神具有引领的作用。大家都知道,人们的行为是靠思想支配的,检察人员价值观的形成,为个人行为选择和态度形成确立了指南,这种指引作用是潜在的、长期的,难以人为抹杀和一时改变。再次,它具有较强的规范作用。检察机关各项规则、制度、职业道德都是检察文化的组成部分,他为检察人员评判是非提供了标尺。正如201454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所说:“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因而,有了检察职业精神和检察文化,就使检察观念、检察规范更加系统化,“有了文化,人们便有了行为标准” []。最后,它是检察人员的思维定势。检察人员接受了检察文化教育,检察职业精神的各项要求就会变成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这是由文化的传递性决定的。所谓传递性,是指文化被人们模仿和利用特性,“文化一经产生,就要被他人模仿、效法、利用。” []

2、检察职业精神是全体检察人员的精神力量和精神旗帜。第一,它为检察人员明确了行动方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检察职业精神,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它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提出了严格要求,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民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 []第二,对检察人员有显著的教育感召作用。英国人类学家泰勒说过:“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分子所获得的任何技巧与习惯。” []文化是人们在后天的实践中习得的,文化的增长,不仅使人们增长了智慧,而且也使人们的人格得以升华。如人们在学习焦裕禄精神活动中,他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在中国人民心目中树立起了光辉典范,他的先进事迹教育和感染了当代中国人。文化这种塑造人的功能,使人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文化的熏陶,逐步变成一个有理想,有知识,有道德,守纪律的人。“在人由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中,文化起的作用最大。” [11] 第三,团结和凝聚了人心。文化具有整合功能,每一种文化都从不同的侧面,协调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各部分之间相互依存,使之形成一个严密有序的整体。如在检察教育工作中,检察系统除开展正常的教育培训工作外,还经常开展诸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执法执纪检查等专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向检察人员明示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应该怎么做,从而消除系统内部杂音和其它不和谐因素,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四,激励了检察人员成长。文化是在互动中产生的,激励是互动的一种后果。人是理性动物,在接受文化互动的过程中,从感觉到思考,到感动,最后到模仿,从而使优秀检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如在学习英模活动中,人们从英雄人物的身上学到了如何坚定理想信念,如何勤政为民,如何攻难克坚,如何公正执法,如何恪守清贫。从而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3、检察职业精神促进了检察人员的全面发展。“文化由人所创造,文化也创造了人。” [12]检察职业精神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全体检察人员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耕耘,反过来,检察职业精神犹如指路明灯,照亮了当代每位检察人员的心灵,孕育了我国司法文明的一颗颗种子。第一,它有力推进了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素能的提高。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文化改革发展,显著提高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这些规定的贯彻实施,规范了检察官的各种行为,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第二,它促进了检察职业道德的恪守和弘扬。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爱因斯坦说过:“一切人类价值的基础是道德。”道德之重要可见一斑。20021026,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2009929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作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检察职业道德与检察职业精神是相通相融的,二者在本质、目标和基本要求上是一致的,都是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和宣扬检察职业精神,必将有力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第三,它丰富了检察人员文化生活。在载体建设方面,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推进文化建设活动中组织开展了诸如检察理论研究、书画、摄影、文艺表演、球赛、棋类比赛、检察英模评选等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陶冶了检察人员情操,活跃了机关氛围,转移了少数人不正当的兴趣和爱好,弘扬了正气,引导了检察人员走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了人的全面成长。

4、检察职业精神是软实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第一,它具有创新、创造能力,推进了社会进步。“文化的存在取决于人类创造和使用符号的能力。” [13]文化的魅力在于创造,人类创造了文化,又从文化中学到了许多。全体检察人员通过履行职责,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为社会创造了民主、文明、和谐的政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满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第二,扩大了社会影响,提升了形象。检察文化建设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检察机关通过落实检务公开和扩大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积极参与和支持检察工作,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第三,提升了国际影响力,增强了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检察职业精神、检察文化越发展,检察机关的凝聚力、生命力必然会越壮大,其他国家、民族必然会学习借鉴我们的先进经验和制度,进而在国际上增强了吸引能力和影响能力。

三、检察职业精神的铸就

一个人的成长,是随其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而逐渐成熟的。同样,检察职业精神乃至检察文化的形成、发展、壮大也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我们应遵循文化的特点、特征和传播规律,去认识它、利用它,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服务。

1、以人为本,明确方向。所有文化都是属人的,“人类社会与文化不能相互独立存在。”[14]检察职业精神靠后天习得,文化的特点是只能传承,不能遗传。我们要坚持文化建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不动摇,在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从检察人员成长出发,为检察事业发展服务。第一,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职业信仰的养成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恪守“四个坚持”:即坚持用科学理论塑造人、武装人。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挫折和风浪面前经得起考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和动摇;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检察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为人民谋福祉,在这一点上每位检察人员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责任和担当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辛勤地耕耘,为党和人民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实现人生价值;坚持早抓、抓早和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人的大脑是充满智慧和思想的,好比一个箩筐,总是要装东西的,正义的东西不去占领,邪恶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基本价值观在人们生活的早期就能被人接受,必须从娃娃抓起。同时,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有一个过程的,通过日常的教育和行为锻炼,使其慢慢强化和固化,有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直接铸就了正面价值观。第二,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常言道:“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神圣、责任重大,需要有丰富的政策法律知识、娴熟的业务知识作支撑,否则,就是南郭先生,难以担当大任。要在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中倡导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经常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法学理论、检察理论、检察业务知识以及社会矛盾化解方法、群众工作方法、突发事件处置方法、舆情引导方法等,克服本领恐慌,以较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第三,切实抓好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作为监督者,打铁先需自身硬。目前,检察人员中存在为检不廉、执法不公、为政不勤,以及“四风”等消极腐败现象,这些问题与检察职业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它不仅削弱了检察队伍的战斗力,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必须理直气壮地抓好自身纪律和作风建设,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政令检令畅通,执法公正廉洁,使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毛泽东同志说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邓小平同志也说:“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15]检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要做到“常”、“长”结合,严管与厚爱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抓好教育、督导、查处三个环节的工作,对害群之马应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确保队伍的纯洁稳定。

2、培育机制,提供保障。第一,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和检察文化,制度建设要先行。文化时刻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然而组成文化的各个部分在变迁时,其变化的速度是不一致的。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奥格本提出“文化堕距”理论[16],认为:物质文化先于非物质文化发生变迁,在非物质文化变迁方面,其各部分的变化速度也不一致,制度变迁较快,其次是风俗、民德,然后才是价值观变迁。为此,在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是时,要高度重视规则的制定,为检察人员框定活动范围和行为模式,为学习模仿提供样板,带动优良检察风气的形成。同时,制度有纠偏的功能,能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起到保障作用。第二,注重与传统文化、主文化的对接及外来文化的交流,提炼出富有时代气息、具有检察特点、社会普遍认同的检察职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17]对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及求大同等思想精华,应认真加以传承,融入到检察职业精神之中。同时,要与当代中国文化保持一致,对当代中国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国外优秀司法文明成果,我们应大胆借鉴吸收,在吸收国外先进司法经验时,应认真研究其实施的环境和条件,评估对我国司法文明的影响,注重试点先行,防止出现“水土不服”,引起社会动荡。第三,注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文化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人类社会活动全部成果。我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梁漱溟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18]所以,我们在开展检察职业教育活动中,不仅要强调检察人员广泛参与,而且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通过开展检察职业精神理论研究、文体活动、文艺创作、人文关怀等文化交流活动,把检察职业精神内容落到实处。工作中,须把握好“三个注重”,即注重统筹协调,防止出现“单打一”,只注重抓好某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工作;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抓两头带一般,实现整个检察系统乃至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注重走出机关,把检察职业精神建设推向社会,通过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 “五进入”活动,搞好法律服务和犯罪预防,把检察文化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

3、搭建平台,促进建设。任何一种文化的存在,都有其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弘扬检察职业精神也不例外。笔者认为要在四个方面有所作为:一是筑牢筑强宣传思想阵地。检察机关不仅要借助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文学创作等传统媒体宣传弘扬检察职业精神,而且还要注重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及时传递正面、真实信息,强化舆情引导,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舍得投入。对检察职业精神教育和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应确保“六有”,即有专门机构负责,有领导重视,有具体工作内容和落实措施,有文化精品,有考核检查,有一批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决不能走过场,搞空对空,贻害检察事业。要把检察文化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检察机关公用经费财政预算,为文化活动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三是注重文化场所建设。各级检察机关都要设立文化活动阵地,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建设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心理咨询室、电影演播厅、检察文史馆、博物馆、警示教育基地等场馆,为检察职业精神教育提供场地。四是积极推进检察文化产业发展。发展检察文化产业是满足检察人员多样化精神需求的有效途径,按照中央“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19]要求,检察系统可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方面发展产业,打造检察文化品牌,为发展我国特色文化出一份力。

 



[]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6月,第100

[]《中国文化概论》,李建中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4,第55

[]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上的报告

[] 《检察制度史》,何勤华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9,第332

[]《中外司法制度比较》,陈业宏、唐鸣著,商务印书馆,2000,第422-434

[] 《社会学》,[]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69

[] 《社会学概论新修》,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75

[] 《社会学概论新修》,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68

[] 《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6月,第96

[] 《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第409

[11] 《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76

[12] 《中国文化概论》,李建中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4,第4

[13] 《社会学》,[]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66

[14] 《社会学》,[]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63

[15]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10,第111

[16] 《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威廉.奥格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第146-147

[17] 《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6月,第100

[18] 《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著,世纪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第7

[19] 2011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