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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狠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三个三”我院狠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三个三”
时间:2015-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是高检院今年10月份部署开展的一项新的检察业务。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通过采取会议部署、培训学习、明确职责、加大督查等措施,有力推动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截止1128,我院登录案件程序性信息19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条、在互联网公布法律文书50份。

一、强化思想认识,做到“三个明确”。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此项工作有利于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工作开展之初,部分检察人员思想中存在可有可无,做做样子的认识误区,制约了工作开展。针对这一情况,我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内勤会议,学习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分析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卫东对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学习教育,全院上下在思想认识上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它是遵守尊重并保障人权宪法原则,落实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部公开,不打折扣,不留空白,消除死角。二是明确它是规范办案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措施,有利于增强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三是明确它是检察机关新增的一项业务,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执法办案、检务公开工作的一部分,绝非权宜之计和阶段性工作。凡是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就是案件办理未进行完毕,职责未尽到位。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全院迅速行动,加班加点,弥补了前一阶段贻误的工作。

二、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做到“三到位”。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三项内容,每项都以案件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前提,每项都要经过领导审批,有的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协作完成,相应增添了工作难度。为此,我院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前期工作运行到位。所有应公开案件全部上网,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运行,案卡必须填写完整,确保案件管理部门能够抓取案件。二是分工到位,对程序性信息,侦监、公诉、监所部门负责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案卡信息,搞好风险评估,负责发布前的审核。案件管理部门每个工作日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刻录光盘,导入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查询申请人进行身份认证,案件绑定,异地查询和查询账号的注销。对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各相关部门对属高检院规定发布范围的重要案件信息,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拟写信息,办理领导审批手续;院宣传部门通过外网发布信息稿。对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由公诉、控申部门先行对法律文书进行保密审查和技术处理,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案管部门复核发布。三是部门之间衔接到位。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厘清职责,把各自的工作做到位,不推不拖,涉及下一环节继续完成的事项,相关部门及时告知提醒。

    三、强化组织协调,做到“三及时”。搞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非常重要。为此,我院及时成立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业务指导,沟通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较好地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业务指导及时。先后组织院有关部门进行培训3次,就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上级请示5次,让负有职责的同志全面掌握上级规定,熟悉业务操作流程,明白工作要求,从而在执行中不走样,不跑偏。二是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先后解决了案件信息不能导入系统、录入信息无法上传等实际问题,扫除了“拦路虎”,确保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及时进行督导。针对少数部门行动迟缓,工作进展慢这一情况,我院加大督查力度,从1118起,实行每日通报制度。院领导坚持每天过问,对好的提出表扬,工作进展不力的,提出批评,每天工作进展情况还在院内网进行通报。强有力的督查,有效地增强了检察干警责任心,录入、发布案件信息工作由不自觉、不主动到自觉、主动,扭转了被动局面,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