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11月22日下午,罗山县检察院积极联合罗山鹭鸶保护公益协会、县河长办等7个单位近70余名志愿者前往罗山龟山水库湿地开展“碧水蓝天,美丽罗山”和“千手行动”巡护清洁公益活动。
罗山龟山水库湿地修建于1954年,位于罗山县城北约5公里处。这里风景优美,每年鹭鸟、野鸭、黑水鸡等多种水禽群聚,是罗山人民心中的县城后花园,保护意义重大。但如今随着县城城区的扩张及县城人们郊游、垂钓等户外活动的增多,水库周边及水面不时散落各种垃圾,与这里的美景显得分外不协调。
活动伊始,县检察院、县鹭鸶保护公益协会、县河长办人员分别立足各自职责讲解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随后志愿者们身穿志愿者服装,手提垃圾袋,沿着龟山水库边巡护湖堤情况,边徒手捡拾沿湖垃圾,大家不怕脏不怕累,不仅对岸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不留痕迹,而且对有些地方泥泞深陷水中漂浮物想方设法进行捡拾打捞,全然不介意脏累。经过大家齐心协力,水库周边的白色垃圾被完全清理。
因天气晴好,许多野鸭等飞禽在龟山水库湿地飞翔,远处“芦苇茫茫,蒹葭苍苍”,在风中随意摇曳,水天一色,把罗山的秋天点缀的美轮美奂。给志愿者们带来极致美感享受,更加坚定了大家守护自然的决心,活动推出后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人为罗山生态环境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这次志愿者活动,不仅巡护了湿地,清理了沿湖垃圾,保护了越冬候鸟,也是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与民间公益组织齐搭平台多方合作的成功探索,更是检察院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为今后县城湿地管理带来了新思路、凝集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