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日复一年。一不留神儿,小贝壳已经6岁了,白白胖胖、帅气可爱。
生日这天,贝爸爸送给他一部最新款的某牌手机,小贝壳开心的又蹦又跳、满眼星光。
一扭脸儿的功夫,他将手机转手卖了,微信一到账,小贝壳便迫不及待地充值到了自己在某直播平台的账号里。
小贝壳十分喜欢该平台上的某位女主播,第二天,该主播直播时,他立刻手舞足蹈地打赏了她一万元。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莫爸爸很快便知道了这件事,雷霆大怒。
问:小贝壳卖手机和打赏女主播的行为有效吗?
答:无效。《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那么,谁是小贝壳的法定代理人呢?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小贝壳的爸爸妈妈经过一番商榷,他们最终决定追回小贝壳打赏的这笔钱。
问:他的爸爸妈妈能够追回打赏吗?
答:可以。《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过再三反思,贝爸爸和莫妈妈意识到,小贝壳之所以沉迷于网络刷直播,根源还在于自己平时陪伴孩子的时间少之甚少,他们决定要留出更多的时间陪伴小贝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