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邹顺家发表讲话。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邹检严格要求全院干警坚决做到“8个禁止”: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强调本院督察部门要强化对节前、节日及节后的检风检纪督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增强干警严于律已、廉洁从检的自觉性,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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