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罗山:罗山县检察院召开清明、五一节前廉政教育大会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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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廉政教育工作,坚决制止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节日病”的发生, 罗山县检察院召开了清明、五一廉政教育大会。大力加强节前廉政教育,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邹国华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节日期间严守值班纪律;二是节日期间公车进行封存;三是各科室要在节日前对本科室内务进行一次清理;四是节日期间凡出信阳市旅游的干警,要严格按照请销假规定提前做好请假报告工作;五是有督察责任的部门要在节前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办公室予以通报。
最后,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邹顺家发表讲话。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邹检严格要求全院干警坚决做到“8个禁止”: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强调本院督察部门要强化对节前、节日及节后的检风检纪督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严肃处理,切实增强干警严于律已、廉洁从检的自觉性,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