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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文明创建,法治同行督促退赃退赔 切实维护受害人权益
时间:2020-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是文明的基石,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在建设“文明单位”的同时,罗山县检察院更注重规范干警的一言一行,要求从每一个执法细节体现法治文明。“公正执法让人民放心、文明执法让人民信赖、良好形象让人民满意”,在该院,这已不仅仅是口号,更是干警们的行动。

      “十分感谢政法机关帮助我们追回了丢失狗的损失,真是没想到的事,让你们费心了。”8月20日,在罗山县庙仙乡陈霞家中,几名被害人高兴地从检察官手中领到了被盗狗子的赔偿款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妨从妥善处理退赃问题开始。

      8月20日至26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江龙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先后到罗山县庙仙乡、莽张镇、楠杆镇,淮滨、息县等地进行退赃,一共退赔24名受害人,为受害人挽回了12000元的经济损失。

      2019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孙某某、韩某某三人多次驾驶轿车流窜至驻马店新蔡、信阳息县、淮滨、罗山等多个地区盗窃了几十条狗,作案经验丰富,盗窃工具齐备,并且在作案途中使用假车牌来增加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每次偷得狗子后三名犯罪嫌疑人都将狗子低价卖给了开卤肉店的秦某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12月,公安机关先后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020年1月9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主动退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孙某某、韩某某三人,对秦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3月16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四名犯罪嫌疑人移送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张某某、孙某某、韩某某三人及其家属释明法律,督促退赃退赔,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孙某某、韩某某二人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紧扣六稳、六保大局,强化检察担当,文明执法,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办好各类犯罪案件,尤其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保障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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