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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构建新时代检警关系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便捷又高效
时间:202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检察】构建新时代检警关系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便捷又高效

构建新时代检警关系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便捷又高效

罗山县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以往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工作的基础上,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新时代检警关系,构建“大控方”格局,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全程参与,培育监督制约的“孵化器”。公安机关在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该院采取巡回值班方式,由业务部门主任、副主任轮流到岗值班,通过查看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查阅卷宗台账、实地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该院经与公安机关反复沟通协商,签署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意见(试行)》,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坚持法律监督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实现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增强监督刚性。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成立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3件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

二、加强紧密联系,奏响协作配合的“协奏曲”。该院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安机关统一更新执法监督理念标准,增进共识,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全面提高公检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双方定期梳理、通报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学习执法司法活动新理念、新情况,促进检警业务能力共同提升。

三、打通数据壁垒,搭建信息共享的“连心桥”。该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办案平台为依托,派驻检察官坐班办案,通过公安局域网进入公安机关执法平台,查询案件信息系统的权限,适时掌握公安机关办理的全部案件信息进程,进行平台、卷宗“双核查”, 能够及时对公安机关受案、立案、撤案情况及强制措施适用后未提捕移诉等情况进行追踪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努力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让监督与协作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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