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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
时间:2011-04-11  作者:张华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采取五项措施重在体现成效

 

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立足于实际,着眼于创新,抓动员,促学习,要效果,通过通过采取五项措施,有效保障了学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营造学习氛围。

全市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对活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了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活动办将上级重点学习的内容收集整理起来汇编学习资料在局域网上开辟了活动专栏

二是制作活动宣传展板。活动办将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阶段安排、重点查摆内容和活动图片等,制作成一幅大展板,摆放在一楼大厅中,营造了活动的氛围。

三是领导带头引领学。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认真学习蔡宁检察长讲话精神和省院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做到领会精神,吃透要义,理解内涵,掌握精髓,并在此基础上向全体干警进行了准确传达。同时,积极采取例会集中学习和个人分散自学等方式,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坚持日常学习紧密结合,做到了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每天记一篇读书笔记、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在突出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积极引领干警学习。检察长带头上党课,主管副检察长带头讲案例,党组成员以分管部门为联系点,带头做法律宣讲。

四是集中教育辅导学。该院规定每周二、周五为集中学习时间,以部门为单位,采取宣读传达、引领辅导、交流发言、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做到讨论有内容、学习有记录,做到人人谈认识,个个有心得体会,每名干警的学习笔记都在三千字以上。在市院组织的测试中,我院干警参考率达到100%鼓励各部门拓宽学习渠道,创新学习方式,大胆采用多媒体示范、互联网讨论、真实案例分析、辩论等有效形式,以增强学习效果。规定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2次,各部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各党支部和党小组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院机关每月组织一次全体干警集中教育。221日,邹国华副检察长结合全省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为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对罗山检察院如何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作了精辟的讲解与阐释。

五是重点抽查督促学。由政治处、纪检监察科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对各部门组织集中学习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学习计划、学习纪律、部门集中学习记录、干警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效果。发现学习不认真、纪律不严肃、笔记不完备、体会不深刻、效果不扎实的,一律责令重新学习。同时,每次督查结果都报请院党组评议,并将组织学习情况较好的部门和组织学习不力的部门向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