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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三)
时间:2011-05-27  作者:周辉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四项措施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罗山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一、抓反腐倡廉教育,筑廉洁从检意识。该院紧紧抓住教育这个根本环节,拓宽教育领域,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一是结合正在进行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抓好自我教育,查摆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严格遵守高检院对领导干部明确和重申的“十个严禁”,给全体干警作出表率。三是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时刻警示广大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该院重点评查以下五类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检察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违法违规办案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干警插手承揽工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案件等。在案件评查中,要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从阅卷入手,通过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评判,评查结论要明确指出原案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或瑕疵,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把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勤政、遵守高检院“十个严禁”、“禁酒令”及车辆管理制度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以保障公正执法、廉洁从检为目标,切实加大对办案安全防范、自侦案件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监督的力度。认真落实好“一案三卡”、“案件回访”制度,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三是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立、改、废”的工作,构建起更加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

四、完善外部监督,全面促进检察工作。一是坚持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作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专题报告,积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努力拓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二是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的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三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努力以公开促公正。根据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的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检务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地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提供便利。进一步健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检察文书说理,形成较为完善的检务公开配套管理体系,以此推动检务公开深入健康发展,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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