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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推行谈心谈话制度
时间:2011-11-15  作者:周辉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推行谈心谈话制度

周辉

   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在院领导与干警之间搭建起沟通交流的平台,形成工作目标明、干劲足、齐心协力的良好局面,近日,我院特制订《谈心谈话制度》。

   《制度》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对谈心、谈话制度的种类、要求、特殊适用情形等作了规定。一是设定种类,具体包括院党组成员之间谈心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谈话制度,党组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员干警集体谈心、谈话制度四类;二是明确要求,要求院党组之间、党组成员与干警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沟通活动,谈话要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切忌流于形式;谈心、谈话以个别为主,也可集体进行,谈心、谈话应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备查;三是确定内容,分别规定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与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与科室干警谈话的主要内容,具体围绕全院各项工作思路、目标、措施、落实和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及加强协作配合等方面展开针对性的谈话;四是规定特例,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必须进行谈心谈话的特殊情形,及时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纳入考核,将党员干警谈心谈话制度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范围,有效推进该项制度

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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