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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题知识讲座
时间:2012-04-17  作者:胡玲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为了使全院干警对前不久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一个全面而细致地了解,近日,罗山县检察院举行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后面简称《新刑诉法》)专题知识讲座,该院公诉科科长陈愚华对《新刑诉法》进行了详细讲解,所有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认真聆听了讲座。

  讲座对新旧《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对比,肯定了《新刑诉法》的进步性。首先指出修改的历史背景和原因,旧刑诉法长期存在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律师辩护难三大痼疾,导致一系列冤假错案频繁发生,因此修正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改革必然要求,是尊重人权的程序保障,是我国刑诉诉讼制度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必然之路。

  讲座重点讲解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此次共修改了110条,对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七个方面的法条进行了增修,共有十四项大的变化:(一)“尊重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二)非法证据坚决排除。    (三)原有“不通知家属”的规定受限制;(四)证人出庭的保护措施具体化、制度化;(五)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可介入案件;(六)律师办案不再“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七)部分公诉案件可以使用刑事和解;(八)一二审法院审理案件互相推诿的“踢皮球”现象将消失;(九)变相“上诉加刑”现象受限制;(十)贪官外逃将“人财两空”;(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专列程序,规定专门制度;(十二)法律援助适用范围扩大;(十三)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容;(十四)技术侦查法制化。

讲座对新旧刑事诉讼法的对比鲜明,法条详细,讲解透彻,通俗易懂,干警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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