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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四个结合推进案件评查工作
时间:2013-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动案件评查工作深入开展,罗山县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取得了较好效果。近日,该县检察院被评为案件评查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案件评查员。主要做法:

一是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3年来,该县案件评查工作以中央政法委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评查措施,狠抓落实整改,3年共组织评查案件313件,发现并整改存在瑕疵问题17件。通过评查,县委政法委的领导能力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的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县政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3年来,该县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把省、市、县委政法委交办的81起涉法涉诉案件作为当年评查工作的重点,逐案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期限”措施,在全面公正评查的基础上,将上访诉求及问题症结统筹解决到位。通过评查,81起涉法涉诉案件均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为强化案件评查工作力度,该县聘请了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案件评查员,通过个案评查、开展座谈、听取建议等方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深入参与评查活动,自觉接受监督,让评查工作公正、透明、廉洁的进行,确保了评查的效果。

四是把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该县通过案件评查活动,重点查找政法各部门在办案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将案件评查结果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一些好的做法及时在全县政法系统内推广,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也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督促整改,有力推动了全县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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