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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深入学习贯彻市院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二十条规定
时间:2013-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等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下发后(以下简称“二十条”规定),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三条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利用周一早读会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让干警在第一时间了解上级院“二十条”规定的内容及主要精神,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迅速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本院贯彻落实的意见,要求对照市院二十条规定及县委二十七条规定,制定本院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进一步措施,坚决将中央和上级精神落到实处。三是加大督察力度。成立督察小组,每周由一名院领导负责,重点对照“二十条”规定的内容,加强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情形,及时发现,及时提出纠正并追查责任部门、责任人、有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院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二十条规定内容,已围绕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中午饮酒、下乡调研等方面展开经常性的督查,坚决防止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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