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练为战 防患未“燃”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灾及应急处突能力,2月5日上午,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消防大队熊金恒为全院干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并进行了现场演练。
讲解过程中,熊主任通过播放火灾警示片、展示重大火灾事故图片等形式,结合经典案例和本院实际,详细讲解了重点区域的防火要求和火灾逃生、自救、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等内容,并提醒干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积极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的消防安全工作。
“使用灭火器时,要先拔掉保险栓,再握住喷头,对准火苗根部后,另一只手按下压把直至火苗熄灭。”实操现场,熊主任围绕灭火器的作用、工作原理、使用范围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示范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随后组织干警进行“沉浸式”体验灭火实操。
最后,熊主任向全院干警介绍了消防车辆和随车消防员的器材装备,演示了消防车软管喷射和举高精准喷射并邀请干警互动体验,切实加深干警对消防工作的了解。
消防安全无小事,本次活动强化了我院干警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面对火灾时的应急处置能力、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燃”,努力构筑平安和谐的机关安全环境,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