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生命在检察事业中闪光》。
我们都知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每个人的都只有一次,那么这一次生命该怎样度过呢?身残志坚的全国模范检察官马俊欣说:“我不能掌握生命的长度,但我能增加生命的厚度”,因此他能25年如一日的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淡泊名利的平常心,在平静中做出不平凡的成绩。而灵宝市年轻的女检察官白洁,她却办起案来不要命,她身患重病9年,在做过多次大手术还没痊愈的情况下,仍坚持工作,战斗在办案的第一线上,她说:“工作能让我感受到生命的力量,忘记身体的痛苦,一进入工作状态,我就能感到充实、快乐。”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官金淑萍把自己年仅48岁的生命献给了检察事业,她用生命践行着父辈留下的“进藏就是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西藏,敢于为西藏繁荣安宁牺牲”的誓言,她用生命的力量将“忠诚”二字镌刻在那片她深爱的土地上。这些模范检察官都用生命书写着“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庄严承诺!
我常思索,我的生命该怎么度过呢?
从2012年2月9日跨入罗山县检察院大门到今天,时光已经匆匆过去四个多月,一百三十多天,信仰的种子在这里渐渐萌发成一株顽强的生命树,我在这里探寻着检察工作的规律,学习着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感动着老干警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追问着检察干警的人生价值所在,思考着如何更好的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有限的生命。我常静静凝视悬挂在检察院大楼上和佩戴在我们胸前的检徽,这枚心型的检徽就像一片秋天的树叶,历经风霜,但每一丝脉络里都透着我们检察人的信仰,那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检察机关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因此,社会公众对检察干警有着很高的期望值,他们期望检察干警不仅精通法律,同时必须人格高尚,品格完美,期望我们的司法素养、行为操守必须达到并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期望我们成为全社会的榜样、楷模,并影响和引导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
那么,作为检察干警,该怎样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想信念贯穿生命的始终呢?我想我要做到像周永康书记要求的那样:内省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内省于心。孔子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其弟子曾参说:“吾日三省吾身。”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倡导每天四问,第一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第二问,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第三问,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第四问,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他们都是通过反复拷问自己的心灵来加强对某一理想信念的坚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仅需要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大字铭记于心,更需要反复内省,时时刻刻地在心灵的交流和探讨中明晰标准、明辨是非、明确取向,在心灵深处解开思想的疑惑,主动荡涤思想尘埃,明白什么是有所为,什么是有所不为,什么是应该坚守的思想底线,什么是必须抛弃的腐朽观念,进而明确立言立行的价值标准。只有从内心深处对检察职业充满感情,才能心甘情愿的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检察事业贡献最大的力量。
当然,内省于心的最终落脚点是外化于行。老子说:“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传承,既是内省于心的养成工程,更是外化于行的实践工程,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要在严格办案、公正执法的实践中感悟崇高使命和升华价值追求。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汇江海。”只有外化于行,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把思想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秉持公心,敬畏法律,公正办案,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一位公民!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纵贯我包括每个检察干警整个精神世界的长期工程,是点点滴滴的工作积累,更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美德成就伟业,素质就是力量!我们要牢记使命,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以“内省于心、外化于行”为己任,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大旗,不辜负共和国的绿水蓝天,不断谱写人民满意的崭新篇章!
在漫长的检察事业长河中,在众多的检察干警中,我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一粒小小的沙子,但是我会让“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成为促进我成长的生命汁液,把它刻在我的生命树上,伴随着我的成长而成长。
我在教育战线上工作了十几年,我宝贵的青春生命已经交付给了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我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行动指南,让自己剩余的有限生命在无限的检察事业中闪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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