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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职业尊荣
时间:2014-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展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是今年省市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党纪检纪条规的真正落实,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作为政治处的一位干警,通过习近平同志在兰考的系列讲话,联系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实践,对照焦裕禄精神,本人感到自身存在很大差距,同时也感到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及时性、必要性。焦裕禄同志给我最深的感受,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他心里只有人民,没有任何的个人私利。在兰考短短的400多个日夜里,他没有养精蓄锐、谋划未来,而是夜不能寐、夙夜在公,一心想着如何治理沙丘,如何造福一方百姓,这与当前有一些地方官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劳民伤财,不得民心的做法有着多么大的区别啊。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有些人作了一辈子的官儿,在老百姓的心理却没有留下任何位置,而焦裕禄同志仅仅在兰考县当了一年多的县委书记,就创造了焦裕禄精神,并深深扎根在兰考县人民、乃至全国人民的心里。焦裕禄精神,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也是我们共产党员为官的职业尊荣。

由此,我想到我们检察干警在职业道路上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保持我们“检察官”的职业尊荣。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引领下,在中央“八项规定”和 “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准则”等一系列规定的规范下,结合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我重新审视了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业尊荣和纪律操守。

首先,要有为官的“清高”和“傲气”。有人曾经打趣说,相对于政府部门的官员,检察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因为政府部门有可能对应的是企业、团体或者其他机构,处理的是行政事务,而检察官则直接对应民众,处理的是事关公平正义的大事。虽然是一句笑话,却多少折射出我们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检察工作,可以彰显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可以实现历史的永恒价值追求--公平正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再怎么强调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也不为过吧。这也是为何普通百姓在遭遇了多重挫折后会诉诸检察机关来寻求解决途径的一个理由,因为检察机关给他们以信任感,更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检察官。

认识到这一点,作为“官”的我们,就不能随随便便,行事草率,不计后果,把自己等同于普通人或者普通“官”,而应该时刻将检察官的使命和任务牢记心间,将检察官的职业操守铭刻在心,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保持高度的纪律性和责任感。同时,更加需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因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神圣使命容不得遭受半点玷污,容不得丝毫轻慢。有了以上的认识,我们就要“清高”一些,“高傲”一些,心中只有宪法、法律和人民,藐视请客、说情、宴请、美色,等等的利益和诱惑,远离容易让人们产生合理怀疑的人和事。说一句当下时髦的话,孤独时,请享受寂寞的尊荣。

其次,要有心中只有人民的朴实情怀。焦裕禄同志得到广大群众,乃至全国人民的认可和尊重,不是因为他治理沙的功绩,更不是因为他英年早逝,牺牲在了他工作过的地方,而是因为他心里只有人民的这一伟大而朴实情怀。“活着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把沙丘治好”,这正是焦裕禄同志心里装着人民的完美写照。习近平同志,是我们党内少有的经过县、市、省及中央四级政府的领导干部,同时,他经历了上山下乡,住窑洞,进清华,留北京,下基层,单是入党申请书,就写了十几份儿,这些经历,对于他了解群众疾苦,了解基层官员工作和生活,了解权力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机会。才会形成“老实做人、扎实做事;不事张扬,只求实绩;勿忘人民,甘做奉献;鞠躬尽瘁,奋发有为”的人生格言。

作为检察官,要实现公平正义这一职业理念,必须付诸一定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人民,而连接主体与载体之间的中介,就是手中的权力。权力发挥的正确与否,有效与否,关键在于人民在心中的位置。位置在上,就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执法为民、立检为公,从而实现公平正义,得到群众的拥护;位置在下,甚至没有位置,就会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破坏公平正义的实现,伤害到人民群众的感情。这是最为简单而朴素的道理,可是实践起来未必容易做到,也未必人人做到。但是作为法律人,必须具有心里只有人民这一朴素情怀,这是不容置疑和不容商量的。

再次,要有“检察官”的职业梦想和价值追求。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提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战争年代,入党是要掉脑袋的事情,不得不想清楚了再参加。现在仍是这样,要想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想清楚再进来,没想清楚就别进来,否则容易迷路。说得通俗一些,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

作为检察官,这种“不可兼得”的思想尤其要不得。当前,有部分同志因为公务员工资水平比较低,家庭经济困难,手头拮据,孩子需要高质量的教育等原因,在案件办理上找“出路”,给当事人寻“方便”。实惠是得到了,经济问题暂时缓解了,但是,除了睡不踏实,容易得心脏病,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在那儿打颤之外,还剩下什么?丢了健康,丢了原则,有朝一日丢了工作和脸面不说,最为重要的,是丢了精神和灵魂。

说得高尚一点儿,我们检察官的使命就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昧着良心办理关系案,甚至是冤假错案,就是在出卖自己的良心和职业良知,愧对国家的培养,更是愧对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人,总是要有点儿精神的”,这是毛泽东同志的话。那么,我们检察官的精神,或者说职业尊荣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深入思索,在这里,我仅仅是简单的归结为,在每一起案件上,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办理;在生活上,有高尚的生活情趣和健康的体魄,并体会每天在学习和成长中的快乐感觉,任何时候,回想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和自己的整个法律职业生涯,没有一丝的遗憾和懊悔,而是满载幸福和自豪感,这就是我认为的,作为一个“检察官”的简单而朴实的职业尊荣。当然,做到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要抵制太多的诱惑和利益,要承受太多的困难和压力,要远离外界的灯红酒绿,只为守候公平正义这一抽象而又具体的精神家园,实属不易,而且难能可贵,但是,正是因为这个职业尊荣的实现不那么容易,才倍加显得弥足珍贵。到任何时候,我们不能把正义丢了,把尊严丢了,这才是为官的,也是检察官应该具有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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