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象中的法学院生活是“灰色”的,老师一律是金边眼镜国字脸,严肃拘谨,学生一律是黑色套装,高冷范儿。而当我真正走进法学院时,我才发现原来法律人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高冷姿态,他们总是热情洋溢,挥洒自如,眼眸里闪烁着理性的光芒,谈笑中透露着思辨的精神,在法理与情理间徜徉。
依然记得当时进入法学院的第一门专业课是法理学,法理老师从《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入手,分析情与法的辩证关系;民法课上,老师讲解高空中掉下的一个烟灰缸砸到路人时的侵权责任承担,教会我们如何厘清民事法律关系;刑法课上,老师从一发子弹打伤人的若干种情况出发,是欲杀甲而误伤乙,还是欲杀乙而误伤甲,抑或是欲杀乙而打中旁边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分析犯罪的构成要件,从而得出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法律判定。
我终于发现法学不是我想象中的枯燥而单调,而是丰富而美妙,每一条法条都如同一个跳动的音符,只要我们勤于思考,就能够弹奏出一段段动人的乐章。民法像是舒伯特的《小夜曲》,轻柔而舒缓,就像孟德斯鸠说的那样,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刑法像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雄伟而浑厚,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就像贝卡利亚说的,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大学生活,这就是我所追求的音乐梦想,每天都有精彩的世界。如果说当时被调剂到法学专业是一种意外,而这种意外确实给了我惊喜,让我有一种“上错花轿嫁对郎”的窃喜。
再次回想起大学四年的同学,有人当了法官,有人当了律师,也有人未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而对我来说,戴上这枚检徽也是源于大学时代对检察官职业的敬仰。
那是一次在法院旁听的经历。在庭上,主诉检察官出示了一组又一组详实有力而又逻辑清晰的证据,如抽丝剥茧般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在场的人无不被他折服。至今我还依然记得,在庭上他是这样发表公诉词的:“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任何想挑战法律权威的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种慷慨激昂、大气凛然的感觉,现在回想起当日的场面,我都心潮澎湃。
四年的法科学习,让我从一开始的排斥,到渐渐喜欢上了法律职业,在学校我慢慢地脱去青涩与稚嫩之气,变得坚强而笃定。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用一串串悦动的法律音符,演奏出更加动人的乐章。
(作者单位: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