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铁铺镇青篷村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村容村貌有了很大变化,群众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到了夜间,主要路段上仍漆黑一片,且来往车辆也较多,给群众夜间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和不便。
了解这一情况后,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方沟通协调,争取到5万元资金,在青篷村村道及基耕路上新安装了106盏太阳能路灯,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问题,同时保障群众夜晚出行的人身财产安全。
新安装的106盏太阳能路灯全部采用多晶太阳能板,60瓦 LED光源。与传统路灯相比,太阳能路灯具有安装简便、节能环保、外形美观、运行费用低、智能化运行等优点,不仅展现乡村新貌,更能向村民宣传生态环保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