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一位持重、善良、漂亮的女检察官,现任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她总说:“在押人员虽然犯了法,但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当维护,一名监所检察官应该让他们在改过自新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2012年10月,丹东地区艾滋病患者结伙作案频发,其中一位艾滋病患者张某,在转入看守所时,骨瘦如柴,膝盖骨肿得走不了路,只能由人抬着进来。入所后,张某抗拒心理很重,闹绝食、辱骂管教民警、以病相威胁。王林没有因为张某是艾滋病患者有任何歧视,她多次找张某谈心,在生活上尽力照顾他,鼓励他出来晒晒太阳。通过无数次耐心的劝导和面对面的接触,张某重燃了生活的希望,他开始自觉遵守监规,并主动配合治疗,身体有了明显好转。最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顺利投监。入狱后他特地给王林写信说:“没有王检察官的照顾,我活不到今天。”
“即便他们已经违法犯罪,甚至是十恶不赦,但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障。”王林说。
2013年6月,王林与在押人员夏某的一次谈话中,对方无意中的一句话,引起了她的注意:“我家里条件不好,交伙食费都困难,好不容易靠打工挣了点钱还不知他们给扣哪去了……”王林一番追问得知,夏某在被警方抓捕时,打工挣来的6000元工资被扣押了。当时,夏某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羁押,转到丹东市后,案子又先后经历了市、区两级司法机关、多个承办人,时间也过去了近一年,这钱能找到吗?面对困难,王林没有退缩。她从夏某原打工的工地开始,经过多番周折,最终将这6000元钱追回,并打进夏某交伙食费的卡里。夏某得知后大受感动,他对其他在押人员说:“有困难,咱就找那个漂亮的女检察官。”
2013年11月14日,王林与丹东市看守所管教商定,押解36岁的服刑女犯人王某见其病危的老母亲最后一面。陪着服刑犯回家探亲,这在驻所检察史上前所未有。王某70岁的母亲被诊断为晚期胰腺癌,老人弥留之际,就想见3年没有音讯的王某一面。王林认真审查了王某的相关资料,并与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委会核实了相关情况,再结合王某服刑阶段的表现。王林认为,应该让在押人员从司法关爱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这更有利于罪犯的改造。
回家的路上,王某泪水不断。细心的王林与看守所的押解女警特地为王某打开手铐、脱下囚服,让她能以常人的形象与母亲相见。此时,躺在床上的老人已处于昏迷状态。见此情景,王某悔恨交加,扑倒在母亲床前,哭喊着:“妈,女儿回来看您来了,女儿没在您跟前尽孝,我对不起您啊!”已经多日不省人事的王母听到小女儿的哭喊声,奇迹般地睁开了眼睛,紧抓住王某的手,颤颤巍巍地问:“闺女?你是闺女?你这几年到哪去了?”次日,了却心愿的王母离开了人世。回到看守所,面对王林,王某“扑通”跪下,哽咽着说:“谢谢,谢谢王姐,我没遗憾,我见着我老妈最后一面了。”
正是这诸多动人的故事,让王林更加坚定了自己关爱在押人员的信念,2015年12月4日,辽宁省女检察官协会“最美女检察官”颁奖仪式隆重举行,在被表彰的该省10名“最美女检察官”名单中,王林的名字赫然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