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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项举措 增强三个力度 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成效显著
时间:2010-04-22  作者:林洁  新闻来源:信阳罗山 【字号: | |

  2008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自侦查案工作的着力点,实行三项举措,增强三个力度,查办民生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至今,该院共办理民生职务犯罪案件9件18人,涉案金额达150万元,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0余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做到三个“必查”,增大“注意力”

  该院自觉树立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是保障民生,服务农村综合试验区建设需要的意识。针对民生案件往往数额不大,查办起来费工费时、出力不讨好的情况,该院教育干警在办案中进一步树立民本意识,对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做到三个“必查”:一是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救助、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必查;二是涉及农业项目、影响农村发展的案件必查;三是群众联名举报、实名举报的案件必查。如该院接到某乡群众联名举报该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贪污国家补贴农户的“能繁母猪”资金数千元的线索后,反贪部门没有因为涉案金额小而不查。受理线索当天,即指派侦查人员前往调查,发现系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放“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给农户所致,便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足额兑现。随后,该院召开公开反馈会,做好解释工作,很快平息了群众情绪。

  二、落实三项措施,增强“杀伤力”

  为了加大查办民生案件的力度,该院积极实行三项措施:一是领导靠前指挥排阻力。对事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上提一级,即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排除办案阻力。如在办理李某贪污用地补偿款近10万元一案时,说情者跟踪而至,给办案带来很大阻力。检察长曹建华亲自出面排除干扰,给办案人员鼓劲、撑腰,使该案顺利侦结、起诉。二是类比分析找规律。在查办民生案件中,坚持类比分析的方法,注重从典型案件入手,认真分析总结某一行业运作规律、作案特点,举一反三,扩大战果。如该院在成功查办某镇民政劳动保障所所长李某伙同报帐员贪污救济、优抚补助款一案后,及时总结分析乡镇民政部门人员申报、资金管理及发放等规律。运用同样的查案方法,又在另一乡镇成功查处了乡民政和劳动保障所所长陈某伙同报帐员挪用救济、优抚资金20万元的大案。三是部门联动聚合力。在查办民生案件中,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反贪、反渎部门积极跟踪审查起诉、庭审判决情况,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如在办理某学校副校长蔡某伙同该校财务人员王某挪用公款40万元一案时,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反贪部门收集、固定证据。案件在移送侦监部门后仅用两天就决定逮捕了蔡某;公诉部门适时提前介入,引导起诉,加快了办案速度,使此案从立案到侦结再到法院判决仅用40天时间。

  三、追求三个效果,扩大“影响力”

  在查处民生案件中,该院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延伸办案职能,发挥办案的警示、引导、服务作用,进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此,该院一是努力追赃挽损。把追缴赃款及非法所得作为重中之重,尽量减少犯罪给群众带来利益和情绪上的影响。一年多来,该院通过办理民生案件共追缴赃款120余万元,案发后敦促有关部门发放群众补偿、补贴款共计500余万元,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开展一案一建议。对办案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点带面,纠正完善,总结提高。如针对查办某镇农业中心主任杨某等三人共同贪污“双低油菜”粮种补贴款一案中存在的补贴款被截留、私分问题,该院及时向县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提出检察建议,引起了高度重视。县有关部门迅速安排对全县各乡镇“双低油菜”粮种补贴情况进行大检查,确保粮种补贴足额兑现给农户。庙仙乡群众在领到补贴款后高兴地说:“检察院办案,既查了贪官,群众又得了实惠,我们欢迎!”三是开展案后回访。在案件事实查清楚之后,办案部门都要主动与预防部门一道,核查落实侵犯群众利益被纠正情况,通过及时回访,跟踪问效,达到办理一案、取信一方的良好效果。通过回访,近年来该院所办民生案件群众满意率达100%,无一起群众上访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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