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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队伍风清气正 工作均衡发展
时间:2012-04-17  作者:涂卫东  新闻来源:河南罗山 【字号: | |

  2011年,罗山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抓队伍建设,推动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为罗山“四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控申接待室被最高检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驻信阳监狱检察室再次被最高检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省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宣传工作连续第三年受到最高检表彰,连续第十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出台服务和保障措施。为了使检察工作更好的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研究制定《罗山县检察院服务县“四区”建设工作意见》,注重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四区”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当好县“四区”建设的护航者,从政策上、法律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二是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盗窃、诈骗、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的犯罪,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年共批捕涉农刑事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40 人。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9人。三是积极服务乡镇、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乡镇党委、基层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院经向县委汇报后,及时抽调一名副检察长、两名预防部门干警参与换届选举期间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做到阳光组织、阳光推荐、阳光选举,选举期间全县没有接到一起贿选情况举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我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我院的经验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自侦查案工作扎实推进。2011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23人,其中大案12件,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人。一是领导带头克难攻坚,确保大案要案顺利办理。对大案要案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注重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组织协调作用,由检察长、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亲自组织指挥,及时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增强干警办案信心,调动干警办案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侦技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多部门联动,实行侦查办案环节向批捕、起诉环节延伸;审查批捕向侦查、起诉环节延伸;审查起诉向侦查、庭审环节延伸,充分发挥侦、技、捕、诉、警各部门的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2011年我院起诉到法院的自侦案件全部被判决有罪。三是加快案件消化处理。在建立与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的同时搞好检察长出庭公诉工作。全年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共出庭公诉职务犯罪案件47人。使案件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周期逐渐缩短、判决质量逐步提高。

  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2011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1人、提起公诉216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对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黑恶势力和拐卖妇女儿童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以及“四黑四害”、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犯罪案件的办理做到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快,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刑检部门通过大量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办理、全过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对案件资源集约化管理,变硬性执法为温和执法,变简单执法为人性化执法。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21起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对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36人。三是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及时牵头组织公、检、法召开联席会议,对危险驾驶案件的侦查、强制措施的采取、起诉、审判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坚持庭审前与法院沟通联络机制。对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案件证据不足以及对证据存在疑问或看法不一致的,公诉部门主动和法院进行沟通交流,会同分析证据,对确实需要补充的证据迅速补查,在定罪证据标准上尽力与法院达成共识,切实防止错案发生

  诉讼监督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大了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力度。组织县公安、工商、地税等二十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共追捕6人,追诉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人。二是加强了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监督。通过报刊、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和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民行业务,扩大工作知名度。积极与县人大、信访局、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在乡镇设立联系点,有效延伸民行检察法律监督触角,方便群众咨询、申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再审改变8件。不断增强刑事审判监督效果,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以上。

  涉检信访工作群众满意。认真落实办案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划分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稳控方案,提前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尤其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做其他处理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均与举报人、受害人、申请人联系沟通,释疑解惑,化解信访风险;而对那些在受理公安提请逮捕或移送起诉时就是涉法上访的案件,主动采取措施稳控息诉,决不让其在检察环节再上访。加大敏感时期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3起全部化解,协调解决2名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杜绝了赴省进京访,确保了春节及“两会”、建党90周年期间信访稳定。

  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一案一建议。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预防部门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点带面,纠正完善,促进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二是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通过深入到县国土资源局座谈,了解土地和矿业审核审批、出让整治、征地补偿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有关情况,对县国土资源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了同步监督。对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同步预防,先后对国家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项目、村级卫生室电脑采购的招、投标的全程进行了同步监督,全年共对35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同步预防。三是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与县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要求由国家、地方政府立项或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必须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有力地促进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的开展。共接受社会查询行贿犯罪档案252次,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了《何平九论》系列文章,使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及时更新和提高。认真落实本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的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在干警中形成自觉、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形势。全面系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举行《刑法修正案八》专题辅导,深度解读法律出台的背景和修改内容;在全市开展的《刑法修正案八》知识测试中,我院取得了团体第二名、两人进入前三名的好成绩。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车辆管理责任状》,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严把警车申请、使用审批、外出管理“三关”,减少违规使用警车,外出乱停乱放等问题发生。加大纪律作风督察力度,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经常性的进行检务督察,重点督察干警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在岗、玩游戏、值班脱岗等违规违纪现象。通过督察,干警执行力明显提升,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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