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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通过省检察院验收获准使用
时间:2013-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9,省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准用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在松一行到罗山县检察院检查验收办案工作区建设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梅建功等陪同。

今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改造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检的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对所有墙体进行软包,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添置了24小时监控设备,安装了安全防护网以及报警、通讯屏蔽系统,按照要求设置了询问室、讯问室、接待室、待诊室、值勤室等。制定了《办案工作区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办案工作区规范使用。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分队,制定《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该院检察长涂卫东所作的办案工作区建设情况汇报后,深入到办案工作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评定。检查组同志一致认为,罗山县检察院在办案工作区建设上领导高度重视、资金投入到位、改造效果明显,符合最高检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符合颁发办案工作区准用证的条件,同意该院申领办案工作区准用手续。(吴贤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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