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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方针”提升新刑事诉讼法应用能力
时间:2013-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积极应对新法颁布之后给检察业务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将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作为检察业务培训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学、考、练”等形式,不断加强干警应用能力,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学”。在网站上设立学习专栏,将新旧法对比、专家解读等内容纳入其中,组织干警自学、科室集体学、相互交流讨论。同时不断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相互探讨,研究修改的主要内容、讨论如何按照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案件,确保办案程序合法。

“考”。为全面掌握干警学习的情况,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闭卷考试,重点考查新法对检察工作的提出的新挑战、执法过程中如何执行等。通过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干警对新法的掌握程度,为新法的应用奠定了先决条件。

“练”。熟练应用、提高办案能力是最终目的。该院将干警的应用能力作为重中之重,结合2012年度岗位练兵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在刑诉法修改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入法、证据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强制措施重大调整、辩护权的保障、侦查措施完善、审判程序的重塑与完善等方面,开展理论研讨、案例剖析、证据的固定与排除等多项业务技能训练。针对训练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院干警讨论、邀请专家解答,进一步明确干警认识。在该院组织的调研活动中,将新《刑事诉讼法》的宣传纳入其中,了解部门干部、企业职工、农民群众对新的刑事诉讼法的需求、认识情况,全面阐释解读修改后的刑诉法与检察职权行使的有关问题,为下一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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