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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开展清理久押不决专项活动
时间:2013-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院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罗山县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学习方案内容,领会精神实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该院研究成立了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涂卫东检察长任组长,陈耀权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所检察科,负责专项活动日常工作;公诉科负责在法院环节案件清理工作,每月向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案件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及时通报控告申诉科,控申科负责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监察室负责专项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法警大队负责必要的安全保卫工作;技术科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和报告;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超过诉讼时限问题的跟踪督办。

二是统筹安排各项措施。涂卫东检察长担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从其他科室抽调精干力量,任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成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对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配备车辆,从办案经费拨出专项资金,保障必需的专用车辆和专项经费,从组织上、物质上保障清理活动的顺利开展。组长定期听取清理纠正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清理纠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指挥疑难久押不决案件的清理纠正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清理纠正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在清理纠正工作中,实行领导负责制,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检察长是具体负责人,确保每一起久押不决案件都能做到责任到案、责任到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协调督导作用,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活动中出现的重大、复杂和疑难问题,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专项活动办公室具体做好方案制定、信息反馈、协调督促、调查研究等工作,以及其他日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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