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省院创建国家规范化检察室考察组来罗山县检察院考察创建工作
时间:2014-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9上午,省院创建国家规范化检察室考察组在市院周勇军处长、罗山县院涂卫东检察长等陪同下,来到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驻信阳监狱检察室考察创建工作。

首先,涂卫东检察长向考察组介绍了罗山县院创建工作情况。他说:院党组高度重视高检院和省院组织的这次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创建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驻狱队伍,拨出专项经费支持创建工作。接着,涂检介绍了驻狱检察工作情况。他指出,近年来,驻狱检察工作在上级的领导下,狠抓监督制度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驻狱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驻狱检察室被省院授予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2007年被高检院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多次被命名为文明检察室。驻狱检察工作有五个突出表现:一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现有办公用房8间,配有警车,微机、电话、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一应俱全。驻狱检察工作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与监狱进行了联网,随时掌控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检察监控系统与监狱监控系统实行联网,能切换到各监区及车间、大门、餐厅等几十个画面,实现了动态管理和动态监督,驻狱检察工作全面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为了便于全面介绍驻狱检察工作,制作了驻狱检察专题资料片和监所检察业务网页。二是日常性监督工作明显加强。驻狱检察工作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驻狱检察人员到位、监督时间到位、落实责任到位。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工作实行“全方位同步”监督,大胆尝试建立“服刑人员表现民主测评机制”,实行“三查”促公正;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严厉打击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监督机制明显完善。驻狱检察工作经常化、信息交流常态化、监督行为制度化、整合资源网络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促进了监督水平的不断提高。五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驻狱检察干警以规范化建设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能力、发现案件线索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信访稳定能力和创新总结能力,有力地推动了驻狱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随后,考察组对驻狱检察工作进行了详细检查。一是查看硬件设施。考察组查看了办公环境、办公条件以及公车配置等。二是查看驻狱检察工作具体情况。考察组对照评分标准,对驻狱日志、联席会议、安全卫生检查、案件办理、法制教育等材料逐一进行了检查核对,当场让驻狱检察人员操作驻狱工作软件和监控设备。三是到监区查看检察监督工作。考察组在各个监区查看了驻狱检察信箱及检务公开宣传栏。

最后,考察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监狱方面对驻狱检察工作的意见,并对考察情况进行了总结。考察组指出: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驻狱检察室,办公环境良好,硬件设施齐全;驻狱干警搭档合理,能够胜任驻狱检察工作;驻狱工作详细具体,制度完善,归类合理,档案资料规范、整齐、齐全,不论是硬件设置还是具体检察工作均符合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标准。考察组回去后将积极向领导建议,向高检院推荐罗山县院驻信阳监狱检察室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