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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
在强化督察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
时间:2014-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去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检务督察职能,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进一步明确督察内容、督察方法、督察责任,在内约外束、增点扩面、奖优惩劣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督察力度,在“内约外束”上下功夫,促进管理规范化

一是在办案环节上实行跟踪督察。充分发挥案管中心流程监督管理职能,对所有案件实行网上信息流转,在案件受理、分配、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的节点设立备案登记、警示、通报制度,实时跟踪监控,适时提出预警,定期撰写监管工作周记和检察业务流程监控月报。通过分案、备案、预警、催告、通报等手段,减少和杜绝超期办案现象,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向业务部门发出预警50余次,提出口头提醒20余次,发出《催办建议书》5份,均得到及时采纳并积极作出相应整改。

二是在执法重点上实行专项督察。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不捕、不诉、诉判不一等重点案件,以及办案安全、信访接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接待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察,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内部检查、抽查,及时回访信访当事人和自侦、重大刑事案件的涉案单位、诉讼代理人,走访相关政法单位,接受外部监督等形式,检查干警遵守检察业务规定和检察办案纪律情况,有力促进了规范执法。

三是在制度执行上实行常态督察。明确将政治学习培训、全院活动会务保障、遵守值班考勤到岗、车辆管理使用等事务工作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在岗位目标考核中对应设立队伍日常管理、保密措施、车辆管理等项目。考核责任部门通过普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不通知抽查等方式,对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实行常态监督。该制度施行以来,干警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车辆管理、值勤到岗等情况进一步好转。  

二、拓展督察方法,在“增点扩面”上下功夫,促进管理科学化

一是丰富督察方式。注重把握督察工作的结合点,努力做到“七个结合”即: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察与突击督察相结合;专项工作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中心工作督察与解决突出问题督察相结合;普遍督察与重点工作督察相结合;跟踪督察与巡回督察相结合;自身督察与人民监督员监督相结合。去年以来,共开展各项督察60余次,先后发现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和隐患20余项,保证了检察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拓宽督察视野。把监督延伸到办案第一线,坚持“三个同时”,即在部署办案任务的同时强调办案纪律,强化干警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在监督办案进度的同时监督文明执法和办案安全,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纠正;在总结办案的同时讲评执法办案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惩戒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了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到哪里,监督工作就深入到哪里,对执法办案活动实现了全面监控,始终保持执法办案工作零差错。  

三是延伸督察范围。针对以往通报传达范围小、被通报对象重视不够等问题,将通报的范围从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扩大至全院。在向各部门印发通报文件的同时,在院局域网发布。通过全视角“晒问题、晒瑕疵”,将“被通报”的压力转化为“促规范”的动力。

三、明确督察责任,在“奖优惩劣”上下功夫,促进管理实效化

一是用绩效考核督促。修订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在考核项目中增加督察通报内容,干警或部门被督察通报的,在部门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分值,直接影响各部门的考核名次和奖励等次。通过将干警个体规范履职情况与所在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挂钩,促使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纠正执法偏差。

二是用执法档案评价。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在档案“综合表现”栏中专设“制度执行”项目,用于记载本年度干警受到督察通报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晋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三是用责任制度落实。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从检察长到一般干警的责任网络体系,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对督察发现干警违反制度和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制度规定,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全院形成“下管一级、上连一级”的连带责任制度,真正把责任量化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身上,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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