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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结合”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16-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县检察院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服务和保障罗山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市全会精神相结合,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二是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相结合, 始终坚持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犯罪,为实现经济增效、山川增绿、群众增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宗旨,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的服务。

四是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侦查监督等专项活动相结合,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切实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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