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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模式的主要做法与对策
时间:2016-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前,互联网以其高速度、大容量、交互性和开放性,迅速融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有力地推动着社会发展。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充分表明“互联网+”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已经全面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检察机关要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互联网+”的重要战略部署,顺势而为,以开放包容的姿态,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的工作模式,与互联网主动融入、主动互动、相向而行,做好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法。构建阳光检务信息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一、“创新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模式的主要做法 

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高度重视“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模式的推广应用,借助科技手段推进检务公开和普法工作,努力打造集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五位一体的检察普法平台。 

一是创新门户网站。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在“固镇检察网”开设以案释法版块,重点宣传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办理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解疑析难,阐释法律适用和犯罪危害,不断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宣传、教育、警示、普法、预防等综合目的。 

二是创新检察博客。通过讲述检察官的故事,为机关、单位、学校、企业、乡村以案释法。针对具体案例组织开展博客征文活动,让博友在互动交流中感受检察官群体的高尚品格和敬业精神,在普法工作实践中折射出检察官的人格魅力,充分反映检察普法成果。 

三是创新检察微博。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收习惯,切实改进宣传手段,用“润物细无声”的宣传让主旋律入脑入心,接地气、聚人气,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做到微言“博”大义。通过开设“本院新闻”、“反腐进行时”、“最新法律法规”、“资讯”、“一种声音”等板块,及时传递检察动态、法律问答、权威发布、普法微文、办案札记、图片新闻等检察信息,加强互动交流。引导微友“扫一扫”多加关注,多提宝贵意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创新检察微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完善功能定位,展示“检务公开”和普法信息。让微友们及时了解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过程、知晓检察人员的工作情况。把检察微信建设成为法律咨询的平台、社区服务的平台、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平台、检察业务向基层延伸的平台、对犯罪嫌疑人和律师权利保障的平台,预防职务犯罪以案释法的平台。  

通过打造功能复合化、载体多样化、覆盖全面化和信息即时化的“互联网+检察普法”平台,使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把检察动态信息传上去。把群众反馈意见收上来,进一步提高检察执法、普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创新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模式的主要对策 

全面大力推进“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模式建设,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社情民意收集、阳光检务搭建新的更为广阔的平台。 

对策之一:加强“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模式建设, 宣传检察工作、加强检民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群众举报和强化舆论引导。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学法用法、控告申诉提供新途径、新平台。努力将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打造成为反映检察工作动态、展示检察机关形象的“新窗口”,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检民关系的“新桥梁”,虚心接受监督、改进检察工作的“新平台”, 使平淡的东西不平淡,筒单的事情有深度,以客观理性的资讯激浊扬清,及时主动开展集群式检察资讯和检察服务。 

对策之二:扩大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的服务功能, 脚踏实地、抢抓机遇、迎接挑战,认真研究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做到点击办案期限查询、律师阅卷预约、网上受理举报等功能;点击检察地图根据语音导航明确检察院方位;在办公区电子屏宣传微博、微信二维码信息,发放印有微博、微信二维码的工作名片。拉近与网民的心理距离,引导网络舆论的走向,拓宽服务群众的途径,努力实现“互联网+检察普法”全覆盖、全关注、全推介。 

对策之三:综合运用“互联网+检察普法”新媒体技术手段。随着JsSDK的开放和iBeaconWifi技术的发展,网页设计工具正在变得更加强大,更加智能。注重运用H5+新技术手段,使检察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更加专注于技术和代码演进,创建新的互动沟通环境。使用H5在真实场景中与网民互动沟通,支持信息自主发布、分享和沟通,深化检察普法品牌,使最新信息和图片完美呈现,打造集开放性与互动性于一体的检民交流平台。 

对策之四:“互联网+检察普法”与检察普法系列活动紧密融合。一是与预防职务犯罪以案释法宣讲团紧密融合。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自身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的需求,运用多媒体技术,推出不同的宣讲课件,提供适合单位实际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方式,综合利用宣教资源,统筹安排宣教内容。及时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与开展固镇县首届“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 紧密融合,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环境氛围。三是与创办“警示教育流动宣传站”紧密融合。针对不同群体,内容丰富,及时到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使党员干部就近接受警示教育。四是与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紧密融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科学配置基地设施,凸显时代特色。完善多功能展厅配备、影像播放设备、设置电子触摸屏,展区版面设计做到新颖美观,集声、光、电、形等于一体,载体新颖、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真正把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开展普法和警示教育的“固定课堂”。五是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检察机关“法律六进”等活动载体,大力推行“互联网+检察普法”工作宣传模式,扩大普法覆盖面。 

对策之五: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职责定位、发布机制、保障机制、工作纪律、考核机制等, 注重在选题立项上下功夫,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打造倾听民声、接受监督、群众熟知的普法品牌,深化品牌文化,强化品牌效应。

综上所述: “互联网+”是一个极具想象力和创意的新理念新模式,是极具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网络环境社会下的战略行动计划,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成果和标志,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创新思维,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激发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不断衍生催生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创新新媒体平台,传播公平正义,讲好检察故事,凝聚检察普法工作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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