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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导压力 履职尽责—罗山检察院多措并举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时间:2016-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几天以来,院党组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强化教育81,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和党组会,全文学习了《问责条例》,并将《问责条例》挂在一楼大厅显示屏和内网上,供全体干警学习。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承担职权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干警,带头严格要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当好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表率;纪检监察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积极协助党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二是明确主体。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党组、班子成员、中层正副的岗位职责。三是强化监督。为确保“两个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以纪检监察、办公室、政工、技术、信息化等9部门参加大督查机构,把监督的触角延伸每项检察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层面,9个部门每月向大督查办报督查情况,汇总后统一编发督查通报,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四是警钟常鸣。为切实规范干警的行为,院党组会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汲取《关于追究南阳市院检察长薛长义和纪检组长刘强领导责任的情况通报》和高检院《关于广东省院原检委会委员、反渎局长杜言严重违纪案的通报》以及县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通报》等的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主责,进一步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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