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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从快从严批捕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县检察院

从快从严批捕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

                         

为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近日,罗山县检察院从快、从严办理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对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闵明荣、张传礼、张传秀、黄从秀依法相继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闵明荣,女,现年56岁,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罗山县,现住罗山县竹竿镇竹竿村郭湾组。

犯罪嫌疑人张传礼,男,现年61岁,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罗山县,现住罗山县竹竿镇竹竿村街西组。

犯罪嫌疑人张传秀,女,现年52岁,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罗山县,现住罗山县竹竿镇竹竿村街西组。

犯罪嫌疑人黄从秀,女,现年65岁,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罗山县,现住罗山县竹竿镇镇直街道。

经查:2012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闵明荣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以竹竿镇原供销社、粮管所等单位土地征用时,给组里补偿费用较低且自己并未分到该款项为由,多次聚众采取强行断电、强扒在建房屋模板等暴力方式,多次组织村民在施工现场静坐等“软暴力”手段,阻止他人在该地段合法建房,借机索要“补偿款”,受害群众达十余户,涉案金额近三十万元,严重危害了当地社区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移送到罗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高度重视,安排扫黑除恶专案组人员加班加点阅卷、提讯、核实证据,依法于201839从快批准逮捕了该涉恶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闵明荣。同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未列明的犯罪嫌疑人张传礼、张传秀、黄从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在该3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该院不纠缠细枝末节,依法于2018319从严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列出了细致可查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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