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驻河南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保护中心正式揭牌,该保护中心是我市首个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中心。
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信阳市罗山县南部、豫鄂两省交界的大别山北麓,200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68万公顷,是一个以山区森林珍稀鸟类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中国白冠长尾雉之乡和“东方宝石”朱鹮重要的人工繁殖和野外栖息地。
设立驻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保护中心,目的是加强检察机关与管理机关的协作,及时互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促进和提升董寨自然保护区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共同完成好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生态答卷”,让董寨自然保护区这片绿洲和生物基因库得到更好的保护。
该检察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打击破坏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该院将加强与董寨管理局协作配合,为共同保护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美丽的生态环境,促进保护区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合力护航我们的绿水青山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