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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发出四份检察建议,原因为何?
时间:2020-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6月2日下午,罗山县检察院干警分别到罗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罗山县城市管理局、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共发出四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重点针对罗山县杜堰河鹭鸶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污染和铁铺镇非法采砂破坏林地案件,向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罗山县杜堰河鹭鸶湿地自然保护小区位于罗山县行政大道最西端,湿地面积有一百多亩,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水杉和池杉两万余棵,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鹭鸶约十种上万只,全国仅有,极具生态价值、环保价值和科研价值。罗山县检察院干警到湿地保护小区内调查后发现,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没有履行好对湿地的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湿地保护小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被随意丢弃,长期无人清理;河边林地被居民侵占,开荒种菜;湿地保护小区护栏网被破坏;新都二期小区和九龙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湿地保护小区内的杜堰河。严重破坏了湿地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罗山县铁铺镇铁铺村凡坡茶场属于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重点公益林地,2019年2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未办理相关许可擅自在该地非法采挖山上风化花岗岩,致使公益林地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破坏,原有植被已不复存在,林地污染严重。从案发至2019年11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未对杨某某非法毁林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事后亦未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有完全履行其对林地的监管职责。导致林地一直处于被破坏的状态,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为有效保护公共利益,使受损害的公益得到恢复,罗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对上述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向罗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罗山县城市管理局、罗山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恢复湿地和林地原貌,对其依法进行保护。

    下一步,罗山县检察院会继续跟进监督,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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