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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观摩交流 互学共进——罗山县检察院召开“党建业务”融合学习交流观摩会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业务、促发展、提公信”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夯实党建基础,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1月11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建业务”融合学习交流观摩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顺家,副检察长周培忠和10个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院机关党委书记孟凡松主持会议。

会上,各支部书记通过播放PPT的形式将本支部一年来“党建业务”融合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展示出来,大家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就如何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依次进行了发言。随后,周培忠在点评中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他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各支部对党建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党建氛围越来越浓,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提升。

最后,邹顺家检察长做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坚持融合导向。党建与业务融合必须坚持政治导向、坚持人民导向、坚持大局导向、坚持从严导向,讲政治与抓业务,必须“一体抓”“融合抓”。融为一体就是水乳交融,讲政治必须落在检察具体业务上,抓业务必须体现更高政治站位。要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二是要把握融合重点。转变旧的观点理念,党建与业务融合,就是落实好中央的政策,高检察院的政策,提升办公、办会、办案的质效,达到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也是融合的重点。三是要构建融合机制。要把政治指导制度落实好,我院在促进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方面的探索已卓有成效。各支部书记要在抓党建上有计划、有安排,机关党委要有奖惩、有督促机制,要经常组织各支部进行交流、总结发挥好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四是要注重融合效果。说好说,做难做,关键看效果,融合效果要看是否坚持为民司法的思想,是否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不能仅仅考虑案件本身是否有负面指标,还要从社会影响、服务大局和群众满意度上看评价。五是要扛起融合责任。院党组要紧抓不放,要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机关党委要切实把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贯穿到指导各支部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统筹力量、合力攻坚,扎实推进我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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