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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民法典普法宣传之房屋租赁 (五)买卖不破租赁
时间:202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检察】民法典普法宣传之房屋租赁 (五)买卖不破租赁

小贝壳在租房租了半年时,房东欲将房屋出卖给咬金。

 

问:房东出卖房屋前,应当对小贝壳履行何种义务?

 

答:房东应当在出卖之前合理期限内通知小贝壳。

 

问:小贝壳知道房东将出卖房屋后,其享有何种权利?

 

答:在与咬金买房的同等条件下,小贝壳享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问:假设房东告知小贝壳将要出卖房屋后,小贝壳在15日内未作表示,将发生何种法律效果?

 

答:小贝壳享有不再优先购买权。

 

问:假设咬金是房东的亲弟弟,小贝壳还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吗?

 

答:不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房东最终将房屋出卖给了咬金。

 

问:房屋出售后,小贝壳有四个月的租赁期限未至,他还能继续租住在该房屋内吗?

 

答: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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