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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荣获国家级称号!创建“节约型机关”我们这样做
时间:2023-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检察】荣获国家级称号!创建“节约型机关”我们这样做

近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双碳”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段巍巍同志任小组组长,统筹部署节能降耗工作。每月及时统计全院水电油气等实际消耗量,比对分析数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创建事项的台账和清单,按时汇报整合,全程把握“节约型机关”创建动态;每周不定期对整体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督导,并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台账及清单进行审查,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思想引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绿色节约型机关”创建、“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活动;组织干警签署“绿色节约型机关创建”倡议书、“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将节能节水等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警学习计划,引导干警树立节约意识,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机关氛围。

崇尚勤俭节约,树立文明风尚。在洗手间、空调开关、垃圾投放点等可能存在资源浪费的地方张贴警示标语,杜绝长明灯、常流水现象;先后实施照明系统、节能炉灶、充电设施、饮用水机器等一系列节能降耗项目改造,并以机关节能改造为契机,改造室外照明系统,灯具全部更换为LED照明;将打印机设置为双面黑白打印,鼓励节约用纸;控制空调温度,做到节能与环保有机统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努力推动罗山县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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