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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16-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县检察院连续多年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在刚刚结束的罗山县政法及信访工作会议上,罗山县检察院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连续十几年被罗山县委和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多年来,我院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时坚持“狠下功夫”:一是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下功夫,明确办案责任和处理程序,提前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办案始终,多措并举解决好法律适用问题、思想问题、民生问题;三是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有错纠错,该赔偿就赔偿,有责任就查究,以评析查究促息诉化解。我院坚持用“四镜工作法”处置信访问题,即放大镜受理、显微镜办理、望远镜处置、梳妆镜立制,用执法为民的态度受理来信来访,用精益求精的标准扎实办理信访案件,用站位全局的视角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建章立制的决心完善长效机制。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不出院,不出县。

     总之,我院确立了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的接访理念,文明接访,温情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形成“控申干警日常接访、检察长定期接访、班子成员轮值接访、中层干部点名随时接访”的全方位接访格局,为罗山县的和谐稳定和罗山人民的安居乐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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