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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院检察建议工作
时间:2016-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焕群、袁业海一行11人到我院视察检察建议工作。视察组一行首先到县教体局、县电业局两个被建议单位,实地考察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之后听取了我院专题工作情况汇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邹国华、在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汇报会。

       邹国华副检察长简要汇报了我院2012年以来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他说,2012年以来我院坚持“三议三见面”工作法,切实提升检察建议执行效果。工作中,一是见面吃透情况,“审议”保证质量。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三议三见面”制度,严格检察建议制作、审核和落实程序。坚持预防部门与被建议单位的重点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见面,了解作案手段规律、犯罪原因,寻找发案单位管理漏洞,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同时,明确所有检察建议必须经检察长办公会或检委会审议。二是见面沟通整改,“商议”落实措施。采取警示教育课等形式与被建议单位见面,论证建议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督促被建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在被建议单位正式回复整改意见前,检察机关同步参与商议,把关整改落实的可行性。三是见面进行问效,“评议”保证效果。坚持回访时与被建议单位班子成员见面,主动跟踪回访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创新评议机制,对检察建议的质量、被建议单位整改措施,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以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2012年以来共开展检察建议51件,其中,201213件、20138件、201410件、201514件、今年1-7月份6件。院预防部门开展了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专项预防调查,对容积率发生变化、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7个开发项目,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共计追缴土地出让金2400万余元。20163月,我院民行检察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信阳淮河林业生产、生活污水没经处理直接排出厂外,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立即督促县环保局立案调查,该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

     在听取汇报会后,各位委员纷纷发言,对我院检察建议工作献言建策。袁业海委员表示,县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被建议单位在执行制度机关管理方面的漏洞,对预防违法犯罪,教育警示大多数起到了重要作用。赵永恒委员表示,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是检察工作一个新的方向,新的任务,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检察机关日前在对县教体、县电业局开展的检察建议工作,成效明显,值得肯定。许正江委员提出,检察建议一定要找准问题,聚焦问题,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提高建议质量。陈松发委员表示,要加强检察建议报备工作,检察建议除向有关单位发出外,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毕延涛、黄智丽2位委员建议,在如何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上,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可充分运用人大质询、询问权,与检察建议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检察建议的执行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焕群在作最后总结时强调,县检察院在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进一步运用好,发挥好。要摒弃“副业”意识,把检察建议工作作为“主业”来抓。今后,一要在文书制作规范上下功夫;二要在提高建议质量上想办法;三要在确保落实效果上采措施;四要在及时报备文书上不出纰漏。通过上述措施,切实把检察建议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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