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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五员”共管实现检务督察全覆盖
时间:2017-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坚持把对检察人员教育监督管理摆上重要位置,狠抓落实,注重抓长抓常,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五员”共管,解决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难题,确保了检务督察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收到较好

成效。

   一是明确信访稳控督察员,重点督察涉检信访问题。明确控申部门负责人为信访稳控督察员,重点负责对全院信访稳控工作提出年度规划,明确防控重点和策略;安排检察长接访、点名接访、联合接访工作;指导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对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预判,督促办案部门改进执法方式;对信访稳控中的突出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促进全院信访稳控工作健康开展。2015年以来,在信访稳控督察员的直接参与下,该院实行了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每一起信访案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信访责任落实到人。在日常工作中,信访督察员对不稳定因素做到当日排查清、当日评估清、当日结清。

   二是明确廉政建设督察员,重点督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责任人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员,重点抓好干警反腐倡廉教育,严格监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风检纪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检察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引导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健康开展。2015年以来,该院班子成员对干警进行廉政专题教育已经常态化,先后组织全体干警赴新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到信阳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在机关走廊建起了检察文化长廊,在机关LED电子显示屏上每周滚动播发一条廉政格言,在院内网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开展反腐倡廉公开承诺。在廉政建设督察员的监督下,全院已经形成浓厚的廉政氛围,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明确机关考勤督察员,重点督察机关纪律作风。明确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机关考勤督察员,对机关考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干警上下班、指纹签到、外出请假、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值周领导值周情况进行记载,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分析,适时提出改进意见。每周编发一期《考勤督察情况通报》,对违纪违规问题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是明确办案安全督察员,重点督察安全事故隐患。明确法警大队长为办案安全督察员,主要负责对全院各部门办案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重点对办案工作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落实管用分离、审录分离、看审分离等制度,办案安全防范预案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从进入讯问地点开始,第一时间对其人身活动、就餐、就寝、就医和如厕等进行全程监控,同时派两名法警“零距离”看管,确保其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依法保护证人、公诉人出庭安全。对重大突发信访事件苗头进行及时妥善处置,确保依法依规信访。近年来,该院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

   五是明确车辆安全督察员,重点督察警车安全运行。明确计财部门负责人为车辆安全督察员,对全院使用的车辆进行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新购入车辆车牌安装、保险费缴纳、派车单制度落实、车辆使用停放、定点维修保养、驾照及车辆年审、车辆报废申报等事项,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2015年以来,车辆安全督察员先后5次对车辆进行集中年审,对2辆使用年限已到需报废的车辆,及时提出报废意见,得到党组采纳。为改变车辆乱停乱放的状况,车辆安全督察员建议对车辆停放进行统一规划,计财部门专门邀请县交警部门划定车位,实现了车辆停放井然有序。

    通过实施“五员”共管,明确了督察主体,解决了“谁来监督”的问题,压实了各项监督责任,监督效果十分明显。全院干警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廉洁办案意识进一步增强。2015年以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涉车、涉案、涉廉问题,检察形象进一步提升。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督察评比中,多次受到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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