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县人大的领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区域生态资源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意见》,不断拓宽工作视野,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罗山、文明罗山、美丽罗山、幸福罗山”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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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环保宣传、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相关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了,水质监测制度更规范了,环保不过关的污染企业关停了,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得到落实,非法采砂被取缔了……该院参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现岸绿、山青、水净,让群众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喝上甘甜的水,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生态文明、美丽罗山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