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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检察长郭国谦一行到罗山县院调研指导检察业务工作
时间:2021-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院检察长郭国谦一行到罗山县院调研指导检察业务工作

  12月9日上午,市院检察长郭国谦、副检察长朱明义一行轻车简从,莅临罗山县院,调研指导重点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罗山县院检察长邹顺家、副检察长邹国华以及办公室、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罗山县院检察长邹顺家对照市院通报的九项内容、部署的八项重点业务工作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原因,汇报了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郭国谦对罗山县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案-件比”、减少业务工作负面指标上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以上工作和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办理进行了调研。在了解了情况后,郭检强调:一是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办好经济类犯罪案件,从严把握定案证据标准,谨慎批捕起诉;二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持续优化“案-件比”,坚持“二八工作法”,紧紧围绕80%的简案、轻案提升“案-件比”,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难案专办”;三是发挥好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充分释法说理,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标准,确保量刑建议获得庭审采纳、社会认可;四是提高批捕质量,真正树立少捕慎捕、保障人权的司法办案理念,努力化解矛盾,降低捕后轻缓刑率;五是做强法律监督工作,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刚柔兼济,精准监督,重在质效。

  陪同调研的市院副检察长朱明义对落实市院通报的九项内容、部署的八项重点业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就罗山县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门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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