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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检察】2021年第一检察部打算这样做
时间:2021-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罗山检察】2021年第一检察部打算这样做

  2020年,第一检察部紧紧围绕全省、全市检察院工作要点及该院“抓落实、提质量、求实效、创品牌 ”的工作目标,做到精准落实,力争先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凡是过往皆序章,所有将来皆可盼,2021年,第一检察部将踏上新的征程,打算这样做:

转变司法理念

  改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理念,办案中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张军检察长“捕与不捕的不捕、诉与不诉的不诉”的理念,坚持“少补、慎诉、慎押”的原则,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升释法说理的能力,重视在办案中对“法理、情理、事理”的阐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一是对轻型案件做好刑事和解工作,例如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要大力组织调解,积极化解矛盾,减少不捕后信访风险的发生。二是对亲情案件、邻里纠纷案件等人民群众身边发生的“小案”,以化解矛盾为目的,提高相对不诉的适用范围。三是对捕后案件搞好跟踪,常规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

  检察工作高质量就是办案的高质量、高水平,我们要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线”,一如既往的杜绝负面指标,在做优刑事检察业务的同时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的工作要求,坚持将“案-件比”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充分发挥“案-件比”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全力优化“案-件比”。二是采取定时办结、定人跟踪、定调明责、公开办案数据的“三定一公开”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普通刑事案件审结率。三是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具体检察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建统领、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让党建、业务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加强部门素质建设

  用好“检答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等资源,提升自身业务及综合素质。一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平时的积累与发掘,坚持把典型案例做精做细。二是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等业务的学习列入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模式,促进学习效果。

打造工作亮点创品牌

  改革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要脚踏实地,要勇于创新,要深化理论研究。工作中,善于思考,善于归纳,做好主责主业的基础上,探讨在重刑期案件认罪认罚的适用、诉前侦查引导、出庭公诉主导地位的树立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力争形成可推广的品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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