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的大数据+,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中,功不可没!”罗山县检察长深有感触的说。
大数据是指依靠巨量的信息资产,通过“新的处理模式”进行分析,从而提供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大数据”带来的便利条件,依据“大数据+”的工作模式,助推各项检察业务上台阶上水平。其中“大数据”是基础,通过对各项检察业务大数据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而“+”是落实领导决策、助推检察业务发展的手段,主要包括预警提示、督促整改。依据“大数据+”的工作模式,2017年度,该院在全市业务目标考评中,9个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有2项创新工作被市院确定为工作品牌,整体工作摆脱了多年落后位次,被评为全市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分析研判,助力领导决策。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子系统,以案件受理产生的各种检察业务大数据为基础,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分析、研判,采用“三维”立体式分析研判方法,定期直观反映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情况,为领导决策下步工作提供参考。第一维:横向对比。将罗山的各项业务数据同全市其他县区横向比较,从中发现差距,找出问题;第二维:纵向分析。将罗山的各项数据与近三年同期相比,看自身工作有何变化,是好是坏;第三维:交流分析。采取人工交流的方式,直接到业务部门去交流、沟通,找出问题原因,分析解决办法,为检察长的业务决策提供参考。如通过业务态势分析,发现2017年以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捕后轻刑率连续升高,在与办案人员交流后得知,是由于县委政法委严打侵财类犯罪,要求此类犯罪不论犯罪情节是轻是重够罪即捕所导致。
启动预警,提示整改内容。为更好的促进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案管部门根据领导决策内容的紧迫性,设立两级预警,一级预警业务数据,需要立即整改;二级预警常规化工作,需要定期整改。在罗山检察院办公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滚动着各种预警:“一级预警:本季度侦监部门不逮捕案件偏多,请注意降低不捕率”;“二级预警:本月公诉部门法律文书公开数量偏少,请加大公开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方式,提醒业务部门需要整改的内容。
全程跟踪,督促整改情况。案管部门在跟踪督促中,依据系统数据,深入业务部门了解情况,一般问题提醒纠正;科室业务数据冲突的,协调解决;对需要院出面解决的,及时上报党组。如案管部门小董在系统监控中发现:侦监部门的一级预警发出一周后,案件不逮捕率仍然没有明显变化,便去侦监部门了解情况。
“我们也想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以提高案件质量,降低不捕率,但近期案件太多,没时间也没人员去提前介入。” 侦监部门负责人很无奈的说。随后,院里给侦监部门增派了办案力量,一周后,侦监部门的不捕率降低,一级预警随之解除。通过案管部门的跟踪督促,有效地消除业务发展中的“病症”,促进检察工作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