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院以开展涉农资金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转变预防观念,突出调查重点,注重方式方法,有力地推进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预防部门共对10余种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门预防调查,发现违规操作资金260余万元,提出书面预防检察建议5份,发现涉农资金职务犯罪线索3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后,有6 人被法院判刑;对涉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调查和同步预防,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积极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对“新农保”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调查,确保农民养老资金安全运行。
一、强化三个意识,奠定预防调查基础
涉农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为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我院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把涉农资金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当作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涉农资金较集中领域、涉农工程建设以及“新农保”资金资金运行等县委政府高度关注的环节来谋划工作、采取措施。二是强化学习意识。省院下发《涉农资金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实施方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检察长曹建华要求全院干警树立“大预防”观念,预防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省院《实施方案》的规定、国家支农、惠农的有关政策,正确掌握涉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发放条件和具体要求,以推动专项预防调查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协作意识。为找准问题关键,形成工作合力,我院建立了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联系会议的“双建议”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联系会议,自侦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预防部门通报,并结合办案实践向预防部门提出专项调查方向、重点以及预防措施方面的建议;预防部门将调查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移交自侦部门,并提出突破案件、侦查方向方面的建议。
二、坚持因事制宜,灵活预防调查形式
涉农资金涉及领域多、涉及环节多、涉及农业人口多,
如果调查方法不合理、不科学,可能会发生相关部门不配合、不支持、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等问题。我院预防部门在调查中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环节而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取得了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推动调查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一是在调查涉及支农惠农资金时采取“五步法”。如在水稻良种补贴预防调查中采取“听、看、查、对、访”五步法,全面摸清了全县19个乡镇水稻良种补贴的发放情况。“听”就是听取乡镇领导和财政所负责人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查”就是查阅、复印各财政所水稻良种补贴进账单和发放明细表。“看”就是查看上级有关水稻良种补贴的文件、财政部门下达各乡镇的指标等。“对”就是把各乡镇财政所的发放名单与银行卡发放情况相对照,查看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农户手中。“访”就是深入农户进行走访,询问农户是否得到水稻良种补贴款及补贴数额情况。二是在涉农工程建设领域以调查有关文
件、资质、犯罪记录为重点。今年以来,国家在我县投资了响水潭、红山冲、老佛洞等14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投资金额高达5700万元。为了给开展工程同步预防工作提供第一手的资料,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招投标之前,对相关审批文件、报建手续进行了调查;在招标投标环节,调查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开标程序、评标标准等内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以及有无行贿行为、违法记录进行调查;在资金拨环节,对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相关票据使用是否规范进行调查。三是对“新农保”资金进行调查时采取“三点一线”调查法。即以资金走向进行调查,先从乡镇和村委员会对资金收取和上缴环节入手,调查资金收取是否符合中央政策,收取资金是否如实上缴;从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入手,调查资金管理机制是否完善;从劳动保障部门对“养老金”的发放入手,调查资金是否按时发放,有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通过这种方法有效地摸清了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缺陷。
三、深入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对在预防调查中发现的帐外资金、财务混乱、违规支出、相关款项发放不及时等问题,我院坚持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主观分析与客观分析相结合,政策分析与法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如在对全县2008年度发放的水稻良种补贴的专项调查中发现,全县上报的水稻良种补贴面积为89万多亩,按照中央给予种植良种水稻农民的每亩15元补贴,全县应补贴总额达1338万元。经过调查发现,有的乡镇是按原农业税计税面积(粮食直补面积)发放,有的是按农民实际种植水稻面积发放,由于水稻良种补贴指标面积大于粮食直补面积,从而导致260余万元的水稻良种补贴款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经过分析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水稻良种补贴面积计算的主要依据为卫星勘测的种植面积,与实际面积有一定的差距,针对预防调查掌握的情况,该院从维护群众利益和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的高度,向县政府及农业局等提出了核实农村耕地面积、据实上报和发放各项补贴、妥善处置多余的补贴资金,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建议,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清理和回收。到2009年年底,共增发群众补贴资金55.6万元,回收上交财政资金183.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四、突出三个重点,确保预防调查效果
我院一是开展预防建议,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支农、惠农资金违规操作共性问题,专门报告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对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领导,保证领导有力;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具体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管理、使用制度的落实,增强管理效果。针对调查发现的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资金的支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落实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费用的审计责任、项目质量的验收责任、项目工作的岗位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运作和工程质量。二是开展个案预防,在移交线索上下功夫。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自侦部门立案查处,对违法党纪、政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如预防部门发现的朱堂乡民政保障所原所长陈某和报帐员韩某合伙挪用公款线索,线索移送后,反贪部门经过侦查认定二人共挪“油石”款20万元的犯罪事实,最后被法院判刑。案件的及时查处,农民群众拍手称快。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心理预防上下功夫。针对涉农职务犯罪高发的问题,预防部门积极拓宽预防渠道。去年11月份,检察长曹建华在县农村干部培训班上,给全县300多名农村干部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辅导,取得较好的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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