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检察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边学边改、即知即改。
一、多方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该院在院信访接待大厅门口悬挂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征求意见箱”,并开通了检察微博,网上征求意见箱、公布了专线电话。院活动办制作问卷调查表,征求了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向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邮寄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的意见。检察长涂卫东在县民政局、信阳监狱、楠杆樊湾村等4个单位召开座谈会,院班子成员也分别在所分管的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共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大类25条。
二、认真梳理意见,边查边改。针对前期调研、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检察院党组通过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力争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变化。一是密切干群关系。对干警反映领导深入基层不够、沟通不多的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每周与干警谈心交流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院领导及时慰问探访患病同志的制度规定。二是针对会议多、质效低、会风不端正的问题,制定了《院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建立会议审查报批制度。改进会风。领导讲话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小时,总结讲话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严控会议经费开支,主办或承办上级院会议、培训时,不发放纪念品,使用纸质文件袋,参会人员自带笔、本。三是针对公用经费管控力度不够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财物管理补充规定》,从大宗项目支出入手,压缩经费开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公务车辆配备、生活待遇等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报帐制度,部门使用包干经费由分管领导审查,主管财物的领导审签。实现扣押款物台帐管理。
四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超标准、公车车辆消耗大的问题,严格执行《省检察院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清理机关办公用房;制定《院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控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值班车、部门申请派车规定、制度。经常性开展专项督察,严肃查处开霸道车、特权车等违规违纪问题。五是针对明确接待活动范围、规范培训活动的问题。院领导带头不参加应酬性接待,不利用公款相互宴请。除党校、高检院、省、市对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外,原则上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实际关联的各种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科处室主要负责人外出离省培训的,报政治处备案。主办或承办上级院会议、培训时,不组织参观游览、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安排利用公款变相旅游项目。严格核销公出费用,自行承担个人发生的各种费用。对违规违纪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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